
(清水县贾川乡梅江村)
近日,天水市建设局发出专题通知,在全市集中开展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违法违规建设整治活动。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是我市贯彻落实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战略,打造陇东南始祖文化核心区和全球华人寻根祭祖圣地、建设特色文化大市、推动旅游富市战略的重要资源依托与载体。但是近年来,我市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违法违规建设问题突出,有的地方日益严重。特别是在秦州古城核心保护区内擅自拆除历史建筑、进行违法建设、不按审批要求进行古民居修缮等违法违规现象非常严重,呈失控蔓延局势,一些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市名城委挂牌保护院落几乎被违法违规建筑包围,积重难返。在我市各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中,这一问题也普遍存在,如果任其蔓延发展,我市这些珍贵的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留将灭失,并直接危及天水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狠刹我市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规划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歪风,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和村落传统风貌与格局,市建设局通知要求:
1、要切实提高认识。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城市的“根”与“魂”,是城市人民创造和遗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各县区建设、城管及相关乡镇要认真领会,深刻理解,要以对历史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对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抢救性保护利用工作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珍视其历史文化遗存资源,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严肃执法,强化保护。
2、要强化监督管理。面对我市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违法违规建设现象泛滥、失控的严峻现实,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城市房屋修缮新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政发[2006]100号)、《关于加强天水古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意见 》(天政发〔2012〕82号)等4个文件精神,要在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以县区建设局为主,吸收综合行政执法、规划、文化文物、相关乡镇(办事处)、社区(村社)人员参与,尽快组建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规划保护区的日常巡视与监管。要建立巡视联运机制、日志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切实靠实管理责任,从即日起,由各县区建设和行政综合执法局牵头开展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规划保护区违法违规建设集中清理整治,对破坏名城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区传统风貌、在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风貌保护区(点)内擅自拆除历史建筑进行违法建设、不按审批要求进行古民居修缮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坚决刹住违法违规建设歪风。对因监管不力、不作为致使违法违规建设问题突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
3、要开展全面保护。各县区建设局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统筹抓好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工作。要严格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要求,确定各类保护对象并实行挂牌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按有关法律法规要作出标志说明、进行挂牌。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要根据保护发展规划确定的传统格局、建筑风格、外观形象、建筑材料、色彩等规划条件严格控制。防止出现盲目建设、过度开发、改造失当等修建性破坏现象发生。严禁拆并中国传统村落,破坏各类保护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