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天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天水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新闻发布会。
会议由天水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刘越高主持。
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兰州晨报、兰州晚报及天水日报、天水电视台、天水在线等省市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天水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情况介绍
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天水市二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田永和
(2014年11月11日)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
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天水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情况。
我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二调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自2007年7月1日起,与全国同步开展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市上成立了以市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天水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在市国土资源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范围内的二次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七个县区分别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在县区国土资源局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县、区为调查单位开展调查工作。经过10多个专业调查队伍和3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历时二年多的共同努力,于2009年10月结束,全面完成了农村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等二次土地调查任务,查清了我市耕地、园地、草地、林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以及其他土地等各类用地的数量、分布和利用状况;查清了全市城乡各类土地的权属状况;建立了覆盖全市的市、县二级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整个工作经历了准备阶段、内业解译、调查底图制作、外业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数据库建设、成果汇总等七个主要环节,
在县级土地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天水市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甘肃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于2010年10月对县级成果进行了市级汇总,生成市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和汇总表格,编制了市级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基本农田分布图、耕地坡度分级图等专题图件,编写了市级汇总的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成果分析报告、数据库建设报告、基本农田报告等文字报告。
二次调查通过采用科学的技术方法、高效的组织模式,严格的质量监督,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确保了调查成果的全面、真实、准确。
一是标准统一。国务院颁布的《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第518号令)规定土地调查必须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我市严格执行调查条例,遵循《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建立权威的土地调查数据规范体系,为保证土地调查质量和数据真实,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是手段先进。二次土地调查全面运用了最新卫星航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及网络通讯等高新技术,从调查底图制作、实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数据逐级汇总形成最终调查成果,全面实现数字化,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调查成果的互联互通和快速更新,满足管理对调查成果查询、汇总、统计、分析的需要。
三是方法科学。以最新正射影像图为调查底图,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充分利用现有资料,以GPS等先进技术手段,对每一块土地的地类、权属等情况进行外业实地调查,做到不重不漏和确保每一地块的地类、权属等现状信息详细、准确。
四是质量把关严格。二次调查采用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为确保成果质量,采用“三下两上”的工作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对调查成果实行县级自检、市级复检、省级核查、监理、预检、验收、国家核查、监理确认8个关口的质量检查制度。对汇总成果严格实施“数据库建设零错误,数据汇总零误差”的“双零”制度。通过科学的调查方法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实现了调查成果图斑、数据、实地三者一致,确保了调查数据的真实可靠。
二次土地调查提供的基础数据和资料成果,对于准确研判我市情市力,客观分析土地资源承载能力、发展潜力和土地管理形势,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为严格保护耕地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科学制定相关规划和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也为社会各界采用二调成果数据,切实发挥调查成果的基础性作用,推动二调成果广泛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广泛应用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并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谢谢大家!
天水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介绍
天水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 尚
(2014年11月11日)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
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天水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7〕28号)、《甘肃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天政发〔2007〕66号)精神,天水市自2007年7月1日起,与全国同步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并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二次调查数据,全面查清了天水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
一、全市主要地类数据
二次调查国家下达我市控制面积142.77万公顷(2141.55万亩)。经调查,全市
耕地: 53.37万公顷(800.55万亩),其中,全市基本农田面积41.28万公顷(625.2万亩);
园地: 6.21万公顷(93.15万亩);
林地: 52.15万公顷(782.25万亩);
草地: 14.95万公顷(224.25万亩);
城镇村级工矿用地: 5.64万公顷(84.6万亩);
交通运输用地: 1.55万公顷(23.25万亩);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42万公顷(21.3万亩);
其他土地: 7.48万公顷(112.2万亩)。
二、全市耕地分布及质量状况
(一)耕地分布
全市耕地按辖区划分:
秦州区耕地面积9.04万公顷(135.6万亩),占16.94%;
麦积区耕地面积5.99万公顷(89.85万亩),占11.22%;
清水县耕地面积8.67万公顷(130.05万亩),占16.25%;
秦安县耕地面积8.33万公顷(124.95万亩),占15.61%;
甘谷县耕地面积8.42万公顷(126.3万亩),占15.78%;
武山县耕地面积7.41万公顷(111.15万亩),占13.88%;
张家川县耕地面积5.51万公顷(82.65万亩),占10.32%。
(二)耕地质量
全市耕地按坡度划分:
2度以下耕地1.75万公顷(26.25万亩),占3.28%;
2-6度耕地1.83万公顷(27.45万亩),占3.43%;
6-15度耕地17.38万公顷(260.7万亩),占32.57%;
15-25度耕地28.96万公顷(434.4万亩),占54.26%;
25度以上的耕地(含陡坡耕地和梯田)3.45万公顷(51.75万亩),占6.46%,主要分布在麦积区、武山县、甘谷县。
全市耕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37.38%,居8个一级分类之首,其中,有灌溉设施的耕地1.94万公顷(29.1万亩),比重为3.63%,主要分布在渭河、葫芦河、后川河等谷地;无灌溉设施的耕地51.43万公顷(771.45万亩),比重为96.37%,比重过高,在全市各县区均有分布。
三、相关政策说明
共享二次调查成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编制规划和计划时应采用二次调查成果数据,切实发挥二次调查数据平台作用,推动二次调查成果广泛应用。
我市二次调查成果公布后,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不因地类改变而改变。
谢谢大家!
天水市第二次全国土地
调查成果新闻发布会记者问答实录
(2014年11月11日)
1、天水日报记者问:与第一次调查相比,本次调查中耕地呈现了哪些新的特点?今年,我市耕地保护的政策走向是什么?
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天水市二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田永和答:我市总体土地资源状况可以这样概括:首先,耕地质量不高,土地利用强度不够,建设用地的矛盾十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严重。基于天水的实际情况,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土地红线,要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第二,要节约集约建设用地,加大单位面积土地投资强度、投资力度和产出。要严格控制增量用地,充分挖掘存量土地。三是要要通过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等措施,提高耕地质量和等级。通过这些年的土地整治,我们耕地的质量提高的空间特别大,潜力也特别的大,我们做了很多工作,受到了当地农民的欢迎。
2、天水中小企业网记者:二次调查主要数据成果耕地面积与二次调查前耕地面积比较有何变化?
天水市统计局副局长吴 尚:二次调查首次采用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标准,首次采用政府统一组织、县区实地调查、国家掌控质量的组织模式,首次采用国家下发覆盖全市的遥感影像底图,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全面查清了天水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二次调查数据显示,2009年我市耕地总量为53.37万公顷(800.55万亩),比原来掌握的一次调查逐年变更到2008年的耕地数据多出0.65万公顷(9.75万亩)。多出的耕地,一是田坎系数的计算更加合理,耕地中因扣除田坎系数减小而耕地有所增加;二是调查标准的提高、技术方法的改进、调查手段更加先进,调查成果更为细致,使二次调查的数据更加全面、客观、准确。
(记者提问)
3、天水在线记者问:这次二调成果对我市生态环境建设有何影响,会不会影响我市支农惠农政策?
天水市林业局副局长权亚飞答: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安排,我市于2011年开展了第七次全市森林资源清查。森林资源清查是《森林法》赋予林业部门的法定职责,清查结果是反映全市森林资源现状的法定数据。我市又于2009年首次完成了覆盖全市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在此基础上,于2013年进行了林地落界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全市现有林地面积为68.2万公顷(1023万亩),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林地面积52.15万公顷(782.25万亩)相比,有一定差距,其原因主要是调查时间、调查目的、调查方法、土地划分技术标准等不同所致。将这一问题我们及时请示省林业厅,省林业厅与省国土厅进行了沟通协调,两部门原则同意不因二次调查成果的公布影响原来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因此,在《甘肃省关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成果的公报》中明确了“二次调查成果公布后,相关支农惠农政策,不因地类变化而改变”。
2013年11月,全市各县(区)编制完成了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各县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了辖区内《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将林地资源落实到了山头地块,建立了“全市林地一张图”,汇总拼接到了“全省林地一张图”,并将各项保护和经营措施落实到了小班、地块。土地二调结果的公布不会影响林地保护和生态建设。
同时,我市享受的国家公益林补偿和森林的管护面积、完成退耕还林建设任务面积和资金补助,均已落实到了山头地块,落实到了千家万户和经营单位,并已得到了林业、财政、发改等部门的认可,土地二调结果的公布不会影响对农户和单位的补偿。
二次调查数据显示的25°以上耕地面积较大,充分说明我市自然条件严酷,生态环境脆弱,生态建设任务艰巨。由于我市25°以上坡耕地、撂荒地等不稳定耕地面积较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还有较大空间,有利于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等生态工程建设。
4、天水在线记者问:根据二次调查结果,我市耕地的整体质量如何?
天水市农业局总农艺师史延春答:根据甘肃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我市耕地面积800.55万亩。耕地面积中,高产田(亩产500公斤以上)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5.27%左右,约42.19万亩;中产田(300-500公斤)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12.02%左右,约96.23万亩;低产田(亩产300公斤以下)面积占全市耕地面积的82.71%左右,约662.13万亩。
根据连续12年我市肥力长期动态监测点及近3年测土配方施肥化验分析结果,我市土壤中养分含量普遍较低,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为12.82克/千克,低于20.0克/千克的面积占92%;全氮0.5-1.2克/千克,缺氮面积占78%;全磷0.4-0.9克/千克,速效磷2-34毫克/千克,缺磷面积占83%;全钾15-28克/千克,速效钾41-328毫克/千克,缺钾面积占31.4%。
为提高我市耕地质量,我们正在组织实施三大工程:
一是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程。耕地质量提升的核心和关键是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实施秸秆还田、种植绿肥等肥田作物、增施有机肥是增加土壤有机质、培肥地力,提高耕地质量的有效手段。根据大量统计资料表明,北方旱区1.0g/kg的有机质相当于40kg/亩的粮食生产地力,平均来说土壤有机质提升1.0g/kg,粮食产量稳产性提高10%-20%左右。今后,我们重点将指导各地加强有机肥的资源化、规模化、产业化、商品化水平,不断扩大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商品有机肥施用的面积,促进有机肥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提高耕地有机质水平,增强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二是实施中低产田改良质量提升工程。据研究表明,深松整地每增加1厘米耕层厚度,每亩可增加2吨蓄水能力,贮存3毫米降水。另外据专家估算,如果将全市中低产田耕地地力提升1个等级,就相当于增加了10%以上的耕地面积,即相当于增加了70多万亩耕地。下一步,我们将指导秦州区主要采取秸秆粉碎覆膜还田、施用秸秆腐熟剂、增施有机肥等措施,麦积区主要采取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深翻耕等措施,增强耕地保水、保肥和满足作物生长需要的能力。对新增耕地采取增施有机肥,进行快速地力培肥。对于高产土壤通过利用有机肥资源、保护性耕作、轮间作、休闲等保持良好的土壤结构和生物功能,进一步调控土壤氮、磷的承载容量。
三是实施高标准农田质量建设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一要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主要包括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翻压还田等,特别是加大有机肥施用量。一般情况下需亩施用农家肥3000kg或商品有机肥300kg,连续施用三年以上。二要推广科学施肥技术,根据土壤养分状况确定各种肥料最佳施用量,对土壤氮、磷、钾及中微量元素、有机质含量等状况进行定期监测,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施肥配方。三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熟土还原,尽可能避免打乱表土层与底层生土层。四要采取生物、化学、农艺的综合措施,降低土壤重金属含量,将影响作物生长的障碍因素降到最低限度。
5、天水电视台记者问:这次二调成果对我市草地调查有何帮助,下一步我市草地调查如何跟二次调查数据衔接?
天水市畜牧兽医局总畜牧兽医师霍称芳答:本次土地调查草地面积为224.21万亩,其中人工牧草地为1.09万亩,天然牧草地与其他草地为223.12万亩。我市畜牧部门目前使用的天然草原资源数据为1985年全国第一次草原资源普查数据,全市共有天然草原244.52万亩。从全市来说天然草原面积差距不大,但分县区面积还是有较大差距,这主要是由于草原的划分标准、调查方法上有所不同,以及八十年代调查手段相对落后和三十多年来经济社会活动与生态气候变化的影响等原因造成的。
2013年6月开始,我市按照省农牧厅的统一安排,正在进行全市第二次草原资源普查工作,目前普查工作正在进行中。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农牧厅草原的划分标准、调查方法等统一规定的基础上,尽可能参照国土二次调查的有关标准和方法,积极衔接,力争使我市第二次草原资源普查工作做的更顺利,结果更准确。
6、天水中小企业网记者问:二次调查显示我市耕地虽有所增加,但耕地质量总体不高,如何看待我市耕地保护的形势?
天水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天水市二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田永和答:二次调查数据显示,我市耕地面积虽有所增加,但从我市耕地分布区位和质量来看,有3.45万公顷(51.75万亩)属于25度以上耕地,无灌溉设施的耕地51.43万公顷(771.44万亩),占耕地比重的96.37%,加之受土、肥、水、气候等自然因素的约束和社会、经济、科技等条件的制约,全市耕地大都质量低下,生产水平不高;尤其近几年水资源的季节不均匀性,加速降低了耕地质量;同时,有部分的耕地位于林区控制范围内,需要根据国家退耕还林、生态治理的总体安排做逐步调整;还有弃耕地、轮歇地内等不稳定耕地存在,耕地数量仍有减少的趋势。
综合考虑现有耕地数量、质量和人口增长、发展用地需求等因素,我市耕地总体质量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状况仍没有改变。同时,建设用地增加虽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但土地利用粗放、效率不高,建设用地供地矛盾仍然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因此,必须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在严格控制增量土地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盘活存量土地力度,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