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金祥在天水市检察院调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强调
规定动作做到位 自选动作创特色
3月4日,天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柴金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市人民检察院调研时强调,要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理论学习,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为全市检察系统树立榜样。
当日上午,柴金祥一行深入到市人民检察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市人民检察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柴金祥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有力,学习教育环节安排扎实,起步良好,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初步的实效。
柴金祥要求,要加强理论学习,学细一点、学深一点、学透一点,通过学习,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总要求、聚焦点、基本环节和主要目标,真正达到学有所思、学有所得、学有所悟、学以解惑、学以增智。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进一步转变作风,密切检群关系,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保民生 促三农”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把“保民生 促三农”专项行动作为我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自选动作,融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中,突出检察特色,把握工作重点,使教育实践活动在检察机关有特色、见实效。要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在检察工作职能范围内,充分发挥作用,提高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在法律监督工作中更加强调社会矛盾化解,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法律手段来推进矛盾化解。要因地制宜,深入掌握社情民意,为检察机关了解基层、加强群众工作发挥窗口作用,提高检察机关亲和力和公信力。
柴金祥强调,党员领导干部既是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者、推进者、监督者,更是活动的参与者,责任重大、作用突出,一定要做好表率,坚持从自身做起,从严要求自己,在抓好学习、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聚焦“四风”抓整改上带好头、做出示范,努力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问题好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