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企业工委“三项措施”助推
企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市企业工委采取“三项措施”,助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深入一线调研,做到有的放矢
在市委2月11日召开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之后,市企业工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迅速行动,着手指导落实全系统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月14—16日,市企业工委组织工作组,先后深入锻压、风动等20户企业车间生产一线,组织一线党员、技术人员、普通职工召开座谈会17场次,向企业一线党员和职工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179份,就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企业体制机制、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民意调查,对活动开展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等征求了广大党员职工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企业在解决职工在生活方面、关心职工群众方面、推动企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指导全系统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提供了详实可靠的材料,为科学制定全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提供了依据。
二、科学制定方案,坚持分类指导
针对全系统企业有中央和省属企业,有市属企业,有非公企业,我们在征求广大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立足行业实际,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握活动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着眼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的作风问题、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影响企业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制定并下发了《中共天水市企业工委关于在企业深入开展党的群总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按照省委要求,中央和省属企业由业务主管部门督导,市属企业由市委派出的督导组督导,对中央和省属企业、市属国有参股企业和非公企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目标任务提出不同要求,对开展活动的环节步骤和相关要求进行了详细安排,并成立了指导小组,指导全系统各企业活动全过程,防止活动“两张皮、走过场”。
三、周密安排部署,力争不留盲点
近年来,随着我市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原国有企业的党员有买断、协挂、内退和退休党员较多,这些党员大部分流动到外地,全系统流动党员1230名,占党员总数的10.2%。这些党员因没有固定单位和工作,组织关系仍在改制后的企业。针对这一情况,为了让全系统党员都积极参与到活动之中来,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做到全覆盖,企业工委给每个流动党员寄发了《致企业工委系统流动党员的一封信》,并要求各企业为每名流动党员邮寄一套学习资料,督促流动党员自觉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自觉对照《党章》和“八项规定”,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自觉联系工作和生活实际改进作风,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社会,将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体现在自己的具体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