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孝荣带领有关人员,就市政府2013年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检查。
2013年2月,自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审议意见》以来,市政府在审查规范性文件中,注重合法性、规范性、适当性审查,特别是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的规范性文件,逐条核对法律依据,确保规范性文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充分。同时,扩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范围,拓宽征求意见的渠道,力求最大限度集中明智、体现民意。去年共登记、编号、发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登记、编号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6件。
黄孝荣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给予肯定。他说,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建立法治政府的重要保障,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报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审查中体现指导、在检查中体现力度、在培训中体现提高,力争此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副市长雷鸣出席检查汇报会并表示,市政府将继续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意见》,全力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