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工作作风 优化建设环境
——天水市建设局全面精简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机关,促进我市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市建设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减少项目审批环节,减化办事程序,改进规费收缴制度,为全市建设项目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同时,全局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努力把行政效能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
一是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建设环境。全局深化对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重要性的认识,局领导带头积极主动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开短会、讲短话、行短文,厉行节约,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效能,方便办事群众,全力推动“效能型”、“服务型”机关建设。
二是减少审批环节,改进规费收缴制度。将项目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由开标前收取变为开标后收取。符合政策规定且法定前期手续完备的建设项目规费减免审批事项,按审批权限,由局计财科直接受理提出意见当日报局领导审批;需报省上审批的,协调相关部门及时上报。建设项目规费减免审批程序完成后即可安排招标。
三是减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能。项目建设涉及由我局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统一由局政务大厅窗口依据项目建设法定前期手续和市招标办提供的开标项目基本数据核定收费项目、标准后一次办理缴费手续。项目缴费或减免费事项完成后,凭法定非税票据或减免规费批文办理中标认证,发放中标通知书。市列重点建设项目,如有审查批复的初步设计,经研究批准,可先行发布招标公告。
四是规范行政行为,实行限时办结制。对咨询或办理有关事项的服务对象,各相关科室、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下列事项,必须在确定的时限内办结。初步设计审查批复7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1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2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合同备案1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安全条件备案2个工作日内办结;施工许可证2个工作日内办结;法定手续完备的规费减免审批事项1个工作日内签发意见;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城市园林绿化等资质审批事项,经审查合格,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随时提交局务会议审定。
五是靠实工作责任,提升服务质量。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项目建设涉及的所有备案、许可等服务事项,各相关科室、单位要提供清单,一次性告知,及时办理,严禁拖诿、塘塞、扯皮。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接办的事项,要转交承办人。对因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建设发展环境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