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重大事项,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