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1〕2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现将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王 锐 市 长 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监察、财政、审计和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方面的工作。
郭奇若 常务副市长 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政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规划、政府法制、行政审批服务、外事侨务、信访、“三城联创”及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市长负责监察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关中—天水经济区办、市物价局、市经济动员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信访局、市政府研究室、市规划局、市仲裁委秘书处、市政府政务大厅。协管市监察局。
联系市人大工作,联系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警卫处、天水监狱和驻市建筑、测绘、地质、矿产等单位。
负责民族、宗教、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安全、防震减灾、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民委、市卫生局、市人口委、市宗教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地震局、市地方志办公室。
联系市政协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及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人民团体。联系天水中心地震台。
雷 鸣 副市长 负责工业经济、民政、交通、企业改革、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人民防空及军政关系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市长负责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工信委(市中小企业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战备办)、市安监局(市安委会办公室)、市人防办。协管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驻市军队,联系市工商联和驻市工业企业、公路、铁路、民航、邮政、电力、通信、烟草专卖等单位。
温利平 副市长 负责商贸流通、金融、财税、统计调查、招商引资、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协助市长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招商局、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协管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审计局。
联系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检验检疫局、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天水银监分局、海关天水监管组、国家统计局天水调查队及驻市银行、保险、证券、盐务、石油等单位。
霍卫平 副市长 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文物、新闻出版、旅游、广播影视、体育、残疾人事业、公祭伏羲大典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文物出版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残联、市政府新闻办、麦积山风景区管委会、市公祭伏羲大典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市文联、市社科联、市科协、麦积山石窟艺术研究所和驻市新闻单位、大中专院校。
王 钧 副市长 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水务、林业、扶贫开发、畜牧、供销和天水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林业局(市绿化办、市果业局)、市扶贫办、市畜牧局、市供销社、天水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市气象局、黄河水土保持天水治理监督局等单位。
吕淙江 市长助理 协助负责公安、司法工作。协助联系国家安全工作。
秘书长 协助市长、常务副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市政府保密工作和驻外机构工作。协助负责政府法制、政策研究工作。协助负责政府新闻工作。
分工中未列出的机构及事业单位,随其主管部门由有关领导分管。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