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汇报会)
(在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督查)
(在天水市地税局督查)
(在天水市水务局督查)
10月18日至19日,省纪委党风室主任台育州带领省纪委督察组一行深入到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水务局和地税局,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进行了督查。
19日上午,我市在天水宾馆召开了汇报会,向督查组汇报了我市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锐,市政协主席宋敬国,市委副书记杨维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美华,副市长萧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永出席了汇报会。
市委副书记杨维俊主持汇报会,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美华就我市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向督查组作了汇报。2010年1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创新举措,认真开展了形式多样、成效明显的学习宣传活动;针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了各项专项治理活动,有效预防了领导干部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同时围绕《廉政准则》8个严禁、52个不准,抓住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坚持把学习宣传、查纠整改、整章建制贯穿始终,边学边查、边查边改,深入推进了《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
督查组在查阅了相关资料文件、个别谈话和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对我市贯彻实施《廉政准则》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督查组建议,要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对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回头看,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不走过场,达到预期效果;要在抓好《廉政准则》宣传教育上、完善配套制度上和发挥表率作用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始终做到警钟长鸣。
杨维俊表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天水市将按照督查组提出的建议认真整改,使措施更具体,执行更严格,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新局面。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美华向督查组汇报我市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