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全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我们既面临加快发展的良好机遇,也面对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严峻挑战。客观形势要求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居安思危,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新阶段新形势下,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加强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的执行力和执行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力争通过五年努力,使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权力运行的机制制度明显完善,消极腐败现象明显减少,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明显纠正,反腐倡廉的成效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明显上升。
(一)突出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确保市委、市政府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全力确保市委、市政府政令畅通,自觉维护市委、市政府的权威和形象。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加强对市委确定的“1135”区域发展战略、“十二五”规划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要认真总结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禁党员干部公开发表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二)突出求真务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要不断改进领导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掌握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坚决反对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建立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坚决反对“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大兴艰苦奋斗之风,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二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把决策失误、工作失职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认真查纠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严格执行市委《关于对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勤政谈话的暂行办法》、《关于对领导干部廉政勤政相关问题进行函询和质询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对市直单位作风状况进行测评的暂行办法》,对作风较差、群众意见较大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函询、质询和廉政勤政谈话。
(三)突出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督促领导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综合运用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等多种方式,不断创新教育形式、拓展教育内涵、深化教育效果。一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要继续落实“五个一”的廉政教育制度。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与法制教育以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有机结合,教育领导干部懂规则、守纪律、知荣辱、明是非。三要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六部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充分利用天水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红色文化内容丰富、现代文化特色鲜明的优势,挖掘廉政资源,积极创建命名一批省级廉政教育基地,努力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社会风尚。四要严格落实《廉政准则》。认真遵守“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纪律要求,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制度,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和家庭账,干干净净干事,清清白白做人。不断加强个人品德建设,倡导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四)突出监督防范,强化约束机制,促进权力规范有序运行。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保证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二要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落实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保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断增强班子内部监督和民主监督实效。三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为目标,以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重要部门、重大事项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四要加强行政监察。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公开透明运行,强化对行政机关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情况的检查,积极开展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绩效考核和绩效评估,大力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五要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重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积极整合监督力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五)突出案件查办,强化组织协调,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要着力做到“五个严肃查办”: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尤其对造成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破坏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等方面的案件要严厉查处。继续完善和落实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增强办案合力。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注重程序与实体并重,既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又保护党员干部权利。树立正确的办案政绩观,查出问题是成绩,澄清问题也是成绩。在案件处理上讲求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惩治与教育并重,落实好“一案三报告”制度,大力开展典型案例剖析、重点案件通报,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六)突出民生保障,着力纠风治乱,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高度重视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要督促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机制,杜绝教育乱收费问题的发生。要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强化医药价格监管,规范诊疗行为。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强化执行惠农资金“一册明、一折统”和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工作制度,严厉查处贪污、克扣、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等损害农民权益的问题。坚决纠正在土地征收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城市低保资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和“小金库”清理成果,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积极开展公务用车清理和制度改革。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充分发挥好“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和 “行风热线”、“政风行风在线”等群众投诉渠道的监督作用,切实加强对行业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探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有效办法和长效机制。
(七)突出制度建设,深化体制改革,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坚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从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严把腐败发生的权力、机会、动机三道防线,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拓宽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一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政府政务大厅规范化建设,继续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努力提高行政审批和为民办事的效率。二要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规范干部提名制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完善基层干部培养选拔链。三要认真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四要深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会计集中核算、乡财县管、村财乡管等制度。五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制度、咨询评估制度、公示制度和投资决策责任制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六要继续完善和落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项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各个环节的监督,完善重大项目派驻监察员制度,巩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规范采购程序。要切实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最大限度的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
(八)突出固本强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一要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天水市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则》和“四议两公开”民主管理等制度规定,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乡镇纪委要强化职能,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教育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遵纪守法、服务群众的意识,严肃查处少数基层干部滥用职权、涉黑涉恶、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行为。二要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严格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加强对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要加强街道、社区等城市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公开制度,加强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低保、社保、公益性岗位就业、保障性住房分配等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风建设,努力探索加强“两新组织”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四要深入推进基层事务公开透明。以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重点,积极推行“阳光工程”,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厂务村务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九)突出“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强化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意识和工作合力。一要强化组织领导。继续坚持中央确定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直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勤政述职述廉制度,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履行好“一岗双责”。二要靠实工作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由职能部门牵头、相关单位协作的制度,分解任务,细化责任,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三要抓好监督检查。修订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配套制度,把平时检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把责任制检查和惩防体系检查相结合,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好的做法。四要严格责任考核。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规范考核内容、标准和程序,重视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五要严肃责任追究。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思想认识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进行诫勉谈话、函询质询,问题严重的要从严追究责任。
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天水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中各项任务,制定出台《天水市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办法》,做好检查验收工作,确保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惩防体系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制定出台并组织实施《天水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方案》,努力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十)突出履职尽责,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着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纪检和监察两种职能,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二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监察法》,加强对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人员、受委托从事公务的组织及其人员的监察。三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着力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四要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加强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认真总结反腐倡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积极探索加大防治腐败力度的对策和办法。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尽力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养、交流、使用力度,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条件。
各位代表、同志们,市第六次党代会为我市今后五年的经济社会发展确立了新的目标任务,对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以坚定不移的决心、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有效的举措、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开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市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奋斗目标,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