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考核问责,确保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价调控目标任务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是今年城乡建设工作的重头戏。省上对历年和当年保障性住房项目从开工率、竣工率、入住率等方面都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务必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建设和调控任务目标的完成。
一是加强考核问责。把稳定房价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的体制机制,制订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办法有力、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价调控实施意见,严格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奖罚分明”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
二是细化量化工作任务。保障性住房建设最关键的是工程进度和质量。今年省政府修订了考核办法,将竣工率和投资完成率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考核的重点。各县区政府要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竣工验收、责任落实、健全机制五个方面入手,统筹安排,合理调度,分步实施,确保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三是健全督查和会商机制。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全年任务的完成与阶段性的要求结合起来,加强对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的跟踪检查, 相互协作配合,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整顿房地产市场联席会议和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联席会议等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土地、规划和建筑施工等相关手续,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职能,做好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和交流,研究相关建议和提案,更好地推动工作。
四是提高办事效率。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环保、人防等部门要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绿色通道”,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稳定房价的攻坚之年。我们要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价调控工作作为当前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坚决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为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