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第六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上,天水市被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评为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城市,市人防办主任任长明同志被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评为全国人民防空先进个人。
“十一五”以来,天水市高度重视人防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和各项人防法律法规,把人防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城市建设相结合、与防灾和处置突发事件相兼容的原则,加强领导,健全体制,依法行政,强化措施,保障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天水市人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市人防办连续八年被省人防办评为目标管理达标先进单位,2006年被兰州军区国防动员委员会评为人防工作先进单位,2007年被国家人防办评为全国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国人防工程建设先进单位,2008年被省人防办评为通信警报建设先进单位,2009年被省人防办评为全省人防工程“结建”管理先进单位,2010年被甘肃省国防动员委员会评为全省国防动员工作先进单位。“十一五”期间我市人防工作的不断发展,为确保“十二五”全市人防建设规划的起好步、开好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