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今年入汛期以来,我市极端暴雨天气频发,一些地方山洪沟道、河流发生超标准洪水,特别是“8.12”特大暴雨洪水给我市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据气象部门预报,8月17日至21日,我省东南部有两次强降雨过程,发生洪涝和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全市防汛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为了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关于防汛减灾的通知要求,大力发扬抗震救灾精神和经验,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和8月15日全省进一步防御洪水地质灾害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当前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头等大事,全力抓好各项防汛减灾措施的落实,特别要加强对8月17日—21日期间强降雨天气的防灾准备,加大防汛工作力度,妥善解决当前防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市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认真落实防汛救灾工作责任制。建立市领导包县(区)、县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驻村干部到岗尽职、乡(镇)村干部包防汛重点区域和重灾区的包抓工作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科学调度,将各项防汛任务真正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和人员,确保全市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工程防汛责任人要迅速到岗到位,各级防汛责任人要对度汛工程、防汛准备、防汛值班、洪水调度等防汛措施落实和抗洪抢险及救灾的全过程负责。要保持通讯畅通,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主汛期,各级防汛责任人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外出。对因不到位或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应急准备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群众的防汛知识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增强群众的防汛抗灾意识。一旦发生险情灾情,能迅速组织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团结协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与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的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汛情、险情、灾情,为部队官兵全力以赴参与抗洪抢险救灾提供后勤保障。
四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全面细致地排查隐患,切实抓好重点区域的防汛工作。对各自辖区内防汛安全隐患在近日组织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活动,重点加强对河道、乡镇、村社、医院、学校、工矿企业施工区域、铁路运行线路、交通干道和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防汛安全隐患的排查,着力做好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预防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防汛减灾预案,储备好救灾物资,积极组织好各区域内的应急抢险队伍,保持应战状态,一旦发现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预警,毫不犹豫转移人员,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五要认真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认真做好伤亡和失踪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转移安置工作;要抢修恢复被毁坏的道路、电力、通讯、人畜饮水等设施,确保灾区通路、通水、通电和通讯畅通;要妥善安置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临时住所,要尽快落实临时过渡、重建各阶段安置的具体措施;要加强卫生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大的疫病。同时要积极开展灾情评估,及早动手谋划灾后重建工作。动员帮助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