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环境保护
一、发展目标
以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核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的建设,积极发展低碳经济,不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的良好局面。
表三:天水市环境保护指标体系
类别 |
指 标 |
2008年 |
2010年 |
2015年 |
2020年 |
环境
质量 |
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环境空气质量 |
可吸入颗粒物(mg/M3) |
0.064 |
≤0.1 |
≤0.1 |
≤0.1 |
城市市区二氧化硫(mg/M3) |
0.042 |
≤0.06 |
≤0.06 |
≤0.06 |
城市市区二氧化氮(mg/M3) |
0.030 |
≤0.08 |
≤0.08 |
≤0.08 |
声环境质量 |
区域环境噪声(分贝) |
51.1 |
≤55 |
≤55 |
≤55 |
交通噪声(分贝) |
68.0 |
≤68 |
≤68 |
≤68 |
污染
防治 |
污水集中处理率(%) |
市 区 |
50% |
70% |
80% |
90% |
县 城 |
20% |
40% |
70% |
90% |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市 区 |
40% |
60% |
85% |
95% |
县 城 |
15% |
20% |
80% |
90% |
工业废水达标率(%) |
76.62 |
77 |
85 |
90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99.0 |
99.20 |
99.80 |
100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48.02 |
50 |
60 |
70 |
工业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处置率(%) |
0 |
20 |
≥80 |
100 |
环境
管理 |
环境保护投资占GDP比例(%) |
1.62 |
1.8 |
2.0 |
3.0 |
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 |
50 |
≥60 |
≥70 |
≥90 |
重点污染企业(国控)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比例(%) |
66.7 |
100 |
100 |
100 |
大气自动监测系统建成率(%) |
67 |
100 |
100 |
100 |
二、主要措施
1、水污染防治。以渭河干流天水段及其支流藉河、牛头河、葫芦河综合整治为重点,改造完善秦州、麦积、武山、甘谷、秦安现有污水收集系统,加快麦积和五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度,提高全市整体废水污染防治能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以建制镇为中心,开展污水集中治理工程,以村为单位,积极推广一池三改工程,强化畜禽养殖业污水治理,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严格控制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农药、化肥施用量,清理整顿保护区内违章项目,关闭影响水源安全的场所;对污水处理、化工、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动态掌握企业水质达标情况和排污总量变化情况,使全市重点污染源治理达标率达到100%。
2、大气污染防治。以电厂、水泥厂废气治理为重点,认真开展锅炉和餐饮业废气污染专项整治,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严格控制新、改、扩建废气污染严重的项目,从源头上控制烟尘、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改变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逐步从源头上解决燃煤污染问题,确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的90%以上,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功能区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认真抓好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加强城市禁鸣管理,从源头上控制交通噪声污染;加大建筑施工噪声现场监管频次,认真落实建设施工管理相关规定;对底商住宅楼,严格控制经营产生噪声的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加强招揽性喇叭管理;加大工业企业噪声治理力度,确保边界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认真实施宁静工程,使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 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8dB(A)。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建立“源头削减、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回收利用、综合处理”的城市垃圾处理系统,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体系; 加强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的综合利用,拓展工业固体废物利用范围,鼓励利用工业废渣生产墙体材料,201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9.80%,2020年达到100%;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督促产生单位将危险废物及时送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加大医疗废物现场监督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和完善乡村垃圾收集处置制度,加强农村废弃地膜和棚膜的回收管理,减轻“白色污染”。
5、辐射环境管理。完善放射源管理制度,加强辐射源环境监管,加大以“源”为中心的放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建立放射性废物申报登记的动态数据库,对全市所有放射源实施动态监控;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对产生放射性废物(包括废放射源)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执法力度,做好对涉源单位的法律宣传,指导涉源单位建立放射源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6、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立应急监测体系;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增加环保投入,增加人员和装备,强化人员培训及管理,提高环保执法能力;提升环境信息化网络化水平,增加环境保护科研投入,重视新型环境问题研究和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