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规划工作
建造山川秀美 人居环境优良的新天水
——访天水市规划局局长 何东
记 者:结合当前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联系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实际,您觉得制约我市规划工作发展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何 东: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还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是规划理念的先进性和适应性不够。城乡规划的编制偏重于物质空间规划,往往注重城市发展速度,忽视城市功能和质量的提升,规划管理也受城乡二元结构影响,重城市轻乡村、重中心城区轻城郊的现象还存在。
二是规划内容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有待提高。一些规划的前瞻性不强,编制规划注重远期或远景的蓝图,忽视对发展时序的合理安排,没有很好地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远景控制的关系。另外,对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缺乏足够科学的预测和应对,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下规划管理的需要。
三是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面临严峻挑战。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屡禁不止,随意变更规划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四是城乡规划管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三县还没有成立专门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全市乡镇也没有规划管理机构,没有形成市、县、乡三级管理体系。
五是规划执法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我市规划执法尚未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
记 者:面对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今后我市城乡规划工作中如何实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规划工作?
何 东: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决定了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用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工作全局,在具体工作中:
第一,树立六个理念。即以人为本、强化特色、树立精品、突出生态、超前谋划和城乡和谐发展的理念。
第二,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一是必须严格规划管理制度。城乡规划一经确定,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无权干预,更不能随意变更规划条件。二是必须严格规划审批制度。加强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不符合规划的项目绝不能审批建设,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绝不能出让和开发建设。三是必须严格规划监督制度。全面推行“阳光规划”,实施报建项目要求公开、规划依据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工作时限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度,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必须严格规划执法制度。要坚决查处随意调整规划和违法建设的行为。要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执法不严而造成规划失误的人和事,要从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在我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和新农村建设方兴未艾的今天,城乡规划工作责任重大。我们要把规划促进发展和以人为本作为规划工作的核心理念,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乡规划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打造山川秀美、最适宜人居的新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