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民政局
关于对社会组织2008年年度检查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决定对市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情况进行2008年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在2008年12月30日前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各类社会组织均应参加年度检查工作。
二、年检时间
2009年3月10至6月30日
三、年检内容
1、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
2、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3、开展经营活动情况;
4、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
5、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6、负责人变化情况;
7、在编及聘用工作人员情况;
8、其它有关情况;
四、年检程序
社会组织在规定时间领取《社会组织年检报告书》,并按要求准备材料,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送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市民政局按规定的年检内容进行检查并审核有关材料后,做出年检结论。
联系电话:8215455 社团联系人:余 瑞 民非联系人:杨 林
天水市民政局
2009年3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