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替考案五名主要嫌疑人受审
甘肃麦积区人民法院8日至9日公开审理此案 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作出宣判
今年高考期间,甘肃省天水市发生高考集体舞弊行为,共查清来自山东阳谷县的替考考生数十人,其中大部分替考考生是在麦积区考点被发现的。
9月10日记者获悉,天水高考替考案9月8日至9日上午在甘肃麦积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蒋鑫、霍继刚等五名被告人到庭受审。而早在两周前,涉及此案的派出所4名人员已经判刑,原麦积区第三职高张红举和黄鸿福犯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被分别处以一年六个月和一年的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6月2日至6月4日期间,被告人霍继刚、魏成甲、张玉茹等人先后组织山东籍考生王美燕、霍东方、霍芳、秦凯等14人以及被告人魏成甲等人联系的山东籍高二级替考学生郑明贺、黄慧敏、周忠胜等12人来到天水。被告人霍继刚从原天水市第六中学教师蒋鑫处拿到18名学生2008年高考准考证后,随即安排上述人等进行高考替考。案发后,经天水市公安机关侦察终结,霍继刚、蒋鑫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相继到案,随后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蒋鑫、霍继刚、魏成甲、赵晓锋、张玉茹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损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一案件的庭审为期一天半,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作出宣判。
另外此案中,被告人蒋鑫本人或通过他人先后在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琥珀派出所、甘泉派出所、中滩派出所、东岔派出所、五龙派出所分别为19名山东籍学生办理了落户手续、户口本及身份证,麦积区人民法院此前已对涉案的6名国家公职人员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小斌、贾旭东、邹荣、侯兆鹏因犯有滥用职权罪被分别处以两年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追缴违法所得;被告人张红举和黄鸿福犯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被分别处以一年六个月和一年的有期徒刑并追缴违法所得。
9月10日,记者联系了麦积区法院研究室的王主任,证实了以上说法,并称大约两周前对六名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的一审判决,其中几人已经提起上诉,具体的详细情节及判决书,暂时不方便提供给媒体,估计三四天后可以提供。
截至9月10日,天水替考案人员处理情况为天水公安系统处理了15人,其中对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麦积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彬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对麦积公安分局分管户籍工作的副局长、党委委员杜军给予党内撤职、行政撤职处分;对麦积公安分局户政科科长刘燕萍给予行政记大过、免去户政科长职务。
天水教育系统处理有关人员20人, 其中对麦积区分管教育招生工作的副区长王晓琴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麦积区教育局局长于剑锋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对麦积区教育局副局长、区招考中心主任杜芝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对麦积区招考中心副主任、区招生办主任万录明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麦积区招生办副主任刘永强给予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山东阳谷县处理相关人员12人。其中山东省阳谷县农业局副局长霍继刚被捕(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山东阳谷县一中教师魏成甲(霍继刚表弟)被捕(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无业人员张玉茹(霍继刚之妻)被捕。 ■据《西部商报》
甘肃天水高考替考案五名疑犯受审
新京报9月11日报道 备受社会关注的甘肃天水高考替考案9月8日至9日上午公开审理,蒋鑫、霍继刚等五名被告人到庭受审。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作出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6月2日至6月4日期间,被告人霍继刚、魏成甲、张玉茹等先后组织山东籍考生20余人来到天水。被告人霍继刚从原天水市第六中学教师蒋鑫处拿到18名学生2008年高考准考证后,随即安排上述人等进行高考替考。
案发后,经天水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霍继刚、蒋鑫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相继到案,随后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另外此案中,被告人蒋鑫先后在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琥珀派出所、甘泉派出所、中滩派出所、东岔派出所、五龙派出所分别为19名山东籍学生办理了落户手续、户口本及身份证,麦积区人民法院此前已对涉案的6名国家公职人员判刑:被告人刘小斌、贾旭东、邹荣、侯兆鹏因犯有滥用职权罪被分别处以两年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追缴违法所得;被告人张红举和黄鸿福犯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被分别处以一年六个月和一年的有期徒刑并追缴违法所得。
截至9月10日,天水替考案中,涉案人均受处理,包括天水公安系统15人、天水教育系统20人、山东阳谷县相关人员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