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建设局
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区域内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的通告
“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波及我市,使我市建筑物不同程度受损,在建工程施工进度、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受到严重影响。为了恢复和维护正常的建设工作秩序,确保“三城联创”工作顺利进行,现就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区域内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所有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并应设专职保洁员,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
二、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建筑工地围墙按要求设置,并在墙体上书写“三城联创”公益性宣传标语。
三、施工现场生活区、生产区必须分开设置,工地地面必须硬化处理,泥浆、污水、废水应有组织处理后进行排放,未硬化裸露场地应有覆盖、固化、绿化、防扬尘等措施,严禁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
四、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建筑垃圾应按总平面图布置堆放整齐,并注明材料名称、品种、规格,做到“工完场清”。
五、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
六、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的窗户,床铺、生活用品摆放整齐,严禁使用通铺,做好消暑、防蚊虫措施。
七、施工现场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有防蝇、清洗和消毒措施,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发生。
八、施工现场厕所有条件的必须设置为水冲式厕所,不具备水冲式厕所条件的必须派专人定时进行清扫和消毒。
九、为了减少噪音污染,凡涉及夜间施工的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