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税收发展 不断改善民生
天水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张学东
今年第十七个税收宣传月将“税收、发展、民生”确定为主题,既体现了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社会主义社会优越性,更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要求。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调整经济的重要手段,更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近年来,随着税收收入的较快增长,大大增强了国家财力,为加快公共服务和改善民生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如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公共建设,支持“三农”事业,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加大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建设投入等等,充分体现了税收与民生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国税部门如何适应新的形式,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和要求,更加自觉地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推动社会建设,是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作为肩负“聚财为国,执法为民”重任的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应作好以下几点。
一、依法治税护民生。一方面税务部门必须坚持依法治税,不断增加税收收入,国家才能拿出更多的资金惠及民生。另一方面,税务部门要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为纳税人提供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二、落实政策利民生。税收优惠政策是党和政府亲民、爱民、惠民政策的具体体现。税务部门一定要从关注民生、维护和发展民生的大局出发,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惠及民生的税收政策,确保让民众从中受益,不断提高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
三、优化服务便民生。税务机关必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要加强税收宣传,强化纳税咨询辅导,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认真落实“两个减负”,推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简化纳税人办税程序,降低征纳成本,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树立税务部门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良好形象。
四、扶贫济困助民生。税务部门要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当作最终目标,积极投身公益事业,以扶贫助困为载体,关爱弱势群体。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主动帮扶受灾群众、特困群众、贫困残疾人等,向他们伸出温暖的手,帮助他们克服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