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广智辞去天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08年3月3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天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于2008年3月31日决定:接受张广智辞去天水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天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