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黑心秤” 坚决整治“黑心店”
——在全市工商系统“天平行动”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天水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养民
同志们:
下面我就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开展“天平行动”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认识开展“天平行动”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新要求。我认为,按照十七大的精神,结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实际,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以严厉打击短斤少两不法行为为重点的天平行动,同时,以红盾护农为己任,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就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举措,也是关注民生、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具体行动。因此,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力量开展为期20天的天平行动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有其重要的意义。
首先,开展天平行动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社会诚信体系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体系需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们这次开展的天平行动,就是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着手,集中精力把老百姓反响强烈,消费者意见比较大的计量衡器进行一次全面的整顿。
其次,开展天平行动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民生,情系百姓的具体举措。
目前我市的市场违法经营现象相当突出,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有些经营者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千方百计在计量衡器上大做文章,采取短斤少两的卑鄙手段,肆无忌惮地欺骗消费者,牟取非法利润,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全市开展这次专项整治,不仅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而且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破解监管难题、关注民生、情系百姓的具体举措。
第三,开展天平行动暨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是工商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实现职能到位的重要手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天职是市场监管,国家工商总局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做到监管与服务、发展、维权、执法的统一,其核心的职责是监管。如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这种短斤少两问题熟视无睹,放任自流,就是对违法者的放纵,就是对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甚至是渎职犯罪!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扎实开展以查收失衡衡器为主要内容的天平行动,严厉打击短斤少两的不法行为。
为了有效地遏制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短斤少两的非法经营活动,我们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一是要在全市所有城乡集贸市场、专业消费市场、蔬菜批零市场、副食品零售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设立公平秤,并指派专人值班,健全记录台帐。二是集中开展查处失衡衡器的收缴工作,严厉打击“黑心秤”。对各类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商场、超市固定摊点凡使用杆秤、弹簧秤的全部予以收缴,凡经检查计量误差大于国家规定的各类杆秤、台秤、电子秤、弹簧秤全部予以没收,并按《计量法》的规定,统一使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计量器具,对农村偏远山区、零时交易的马路摊点,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计量器具要准衡交易,不能出现失准失衡的问题。特别应强调指出是要加大对“黑心秤”的打击力度,对“一户两秤、一秤两砣”的不法经营者要严肃从重从快处罚,决不能心慈手软。查缴后的各类失准衡器要统一保管、统一销毁,防止二次流入市场。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落实监管措施。今后辖区监管的市场,凡消费者反映短斤少两问题突出,群众意见大,对稳定市场造成不良后果的,市局要对所长进行责任追究,县、分局主管领导要负领导责任。对经营户要加强法制宣传和诚信教育,使其守法经营。四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这次天平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市局将派出三个督查组,由市局领导带队,采取检查暗访的形式进行督查,对督查情况在全市系统进行通报。各县、分局要加大检查的力度,营造打击短斤少两行为的社会氛围,坚持做到宣传教育与打击查处相结合、日常监管与健全制度相结合、重点巡查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相结合,使天平行动形成高压态势,威慑不法商贩,构建诚实信用的市场经营环境。五是切实落实干部交流制度。各单位必须加强干部交流,在机关和基层之间、城乡之间、工商所与工商所之间形成正常的流动机制,提高监管的积极性。
(二)深入开展以红盾护农保春耕为主要内容的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目前,我市正值春耕春播的大忙季节,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的重要职责。各县、分局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开展“2008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精神,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以红盾护农保春耕为主要内容的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因此,各县、分局要提前部署,周密安排,确保农资消费安全。
一是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对全市的农资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严厉查处五种违法行为:(1)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的违法行为;(2)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国家禁止使用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是严厉查处经营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3)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批准生产、销售的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4)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5)依法查处虚假标识、标识不清、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两个制度,即检查农资市场、农资经营者是否落实了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对检查整治中凡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的,要采取强制措施,依法立案查处;对未落实“两个制度”的,限期改正;对农资商品质量有涉嫌假冒伪劣的要按程序抽样送检,决不让不合格的农资商品销售到农民手中,要坚决拒在市场门外。
二是要对流通环节的农资商品进行质量监测,提高流通环节农资商品质量安全水平。整治期间,各县、分局还要积极探索农资商品质量跟踪制度,对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进货渠道不畅的、信誉度较差的、屡次监测不合格的农资经营者,要实行“零距离”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基层工商所监管执法和市场巡查力度。基层工商所既是红盾护农的主力军,也是实施农资日常规范管理的基础和关键。因此,对于处在工商行政执法第一线的基层工商所来说,对农资监管肩负着重要的职责。
四是要加大农资大要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销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犯罪活动。各县、分局在整治期间,要严厉查处“傍名牌”的行为,密切注视农资企业利用境外虚假登记的企业名称并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的行为,严厉查处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表示等手段,冒充进口化肥,欺骗农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组织领导,靠实目标责任,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开展以打击短斤少两不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天平行动和以红盾护农保春耕为主要内容的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为,是市局党组做出的一项重要决定,体现了全系统干部职工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实现市场监管职能到位的强烈愿望,也是实现今年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的具体行动,更是市委、市政府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分局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机构分工协作抓,基层工商所全力抓,两项工作要齐头并进,同步进行,绝不能出现顾此失彼的问题。
二要明确目标责任,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各县、分局要切实落实工商所领导责任制,实行县、分局领导包干到所,所领导包干到组,监管人员包干到市场、到地段、到经营户的“三包”责任制,真正把监管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明确到具体人员。
三是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级领导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同志们,深入开展打击短斤少两的天平行动和红盾护农保春耕农资打假行动,是摆在目前全系统干部职工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希望全系统干部职工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注民生,情系“三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履行监管职能的高度,统一思想,明确认识,强化措施,创新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的目标,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受赵卫东副市长委托,市政府副秘书长安定文(右)出席视频会议并作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