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开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工作全面启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强化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培养和选拔一批善谋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优秀人才,进一步提高村级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近日、市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公开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县区要以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为目标,着眼于解决村级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素质不高、能力不强等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拓宽选人视野,改进选任方式,完善管理机制,从市、县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包括企业下岗分流人员)、复退军人和农民中的正式党员中选拔一批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双带”型村党组织书记,着重解决三类村中本村选不出村党组织书记或现任村党组织书记素质能力低、致富带富能力不强的问题,进—步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公开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工作分宣传报名、笔试面试、竞职答辩和任职培训四个阶段进行。所有公开选拔的村党组织书记任期原则上为三年,试用期一年,上岗前由县区委组织部组织集中培训,与乡镇签订三年任期目标责任书和年度目标责任书。公选上岗的村党组织书记实行“年薪制”,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经考核达到称职者,非财政供养人员报酬适当高于非公选村党组织书记的年报酬,达到8000元左右;财政供养的人员享受所任职村党组织书记的报酬,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非财政供养人员公选村党组织书记的报酬除财政转移支付外,不足部分由市、县区财政统筹解决。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组织推荐和群众联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县区机关和市、县区属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可持所在单位介绍信,自愿选择县区,到该县区委组织部报名。 (田祖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