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电(李天伦) 从2007年起,天水市政府设立“进出口贸易发展专项奖”。
该市规定,每完成创汇10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1000元。同时,专项奖下增设“增长比例奖”和“开拓新兴产品出口奖”。“增长比例奖”以每年年底海关统计年度数为每个企业的基数,每增加出口创汇1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300元。“开拓新兴产品出口奖”,是对具有综合型进出口经营权企业将天水其他产品出口到国外,增加出口创汇,每新增产品出口创汇完成1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500元。
据了解,天水市去年共完成进出口总额7778万美元,其中出口完成5323万美元,进口完成2455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