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都市人的娱乐方式也在不断变化翻新,而工作之余,朋友之间搓搓麻、打打扑克在我们这个休闲城市就十分的流行,就像成都一样,成了一些人的主要娱乐方式。然而,一些市民最近给本报打来热线询问:平时常见于茶楼、棋牌室里的玩麻将、打扑克牌,这到底算不算赌博?有没有一个具体的界限?对于赌博罪在法律上如何定性?赌博与娱乐之间的界限到底该怎样区分?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我市公安部门和律师。
公安部门:凡是以牟利为目的、以财物作赌注比输赢的赌博活动,都是违法行为。
天水市公安局法制科的工作人员说,公安部对赌博和娱乐有界定,是赌博还是娱乐,要从玩牌的人所处的对象及其动机、钱款的多少来衡量。如果是亲戚朋友在家中带有少量钱款打麻将或玩牌,目的是玩得尽兴,便是娱乐。如果打麻将、玩扑克的动机是为了赢钱,或者玩牌的钱数较大,即便是熟人之间在自己家中打麻将,也构成了赌博。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有手续的棋牌娱乐室内的赌博行为,公安机关肯定要予以打击。因为凡是以牟利为目的、以财物作赌注比输赢的赌博行为,就是赌博。也就是说,不管数额大小,只要有了钱的输赢都是赌博。对于“参与赌博活动情节轻微、赌资数额较大的,将以批评教育为主”,这里的“轻微”、“较少”等概念比较模糊,如何科学界定和量化,在不同地区有不同情况。
市民呼吁:赌博和娱乐,应有严格区分。
“我们这怎么算赌博,大家只是娱乐。”一市民在某茶楼告诉记者。
近日在我市社区老年活动室、茶园、棋牌娱乐室见数十名中老年人麻将打得很有兴味,多数麻将桌上都放着一两元的零钞。一位老婆婆对记者说,退休下来闲着没事,打打麻将消磨时间。另一位姓陈的大爷介绍,到社区来玩的都是老年人,打的也是5毛钱的小麻将。“老年人嘛,在家无聊得很,到这儿来就是消磨时间,肯定不能算赌博。要说赌博啊,我觉得,那些危害到社会和国家的、破坏家庭的,才算赌博。”60岁的李大爷说,他们就打一元钱,消遣消遣,混混时间。打得小,绝对不算赌,打大了,也没有这么多钱。打小麻将能活动脑筋,对身体有益。如果不玩钱,感觉又不尽兴。
一些老年人表示,大家没有想靠打麻将赢钱的意思,都是娱乐,这和年轻人踢足球、打游戏、上网、旅游是一个道理,“总不可能让我们去踢足球嘛。”
市内某一茶楼的人们初听记者提出这个问题,都显得很谨慎。“怎么算赌博?反正我们这个不算赌博,周末消遣,怎么算赌博,不然派出所的不早来抓我们了?我觉得,打牌被派出所抓了的才算赌博。”
在某茶园,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年轻人说:“打麻将是民间常见的休闲、娱乐方式,多数市民都喜欢在节假日邀约亲友搓搓麻将。可我听说公安部门为了完成任务,把熟人和朋友之间在一起搓麻娱乐的也当做赌博给带走,并搜身还罚款。我和几位朋友前几个月在一宾馆玩牌时,别人举报,被公安部门当作赌博抓去。我认为群众娱乐是以休闲消遣为目的,数额很小,从主体上看,群众娱乐多是在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之间进行,怎么能说是赌博呢?”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市民对赌博的定义有各自不同的看法。
“不管大小,只要打钱就算赌。”市民何先生平时不怎么打牌,他认为,不管大小,只要打钱就是赌博,社会上大部分人都在进行着赌博活动。
“总额上万才算赌。”王女士喜爱打牌,她认为,界定是否赌博主要还是看金额大小。每到周末,王女士总要到母亲家与姐妹们一块打牌,谁赢了钱谁请客。她认为,在一块打牌,几毛钱根本不能算是赌博,就是大家娱乐、消磨时间,如果这都算赌博,那公安还不忙死了。
“10块钱以上就可以算赌。”市民唐先生认为,要定义赌博比较困难,如果非要定义,10块钱以上就应该算为赌博。
周末在某茶楼记者看到几乎是清一色的年轻人,每手牌输赢基本都在5块钱以内。这些人都说自己是在娱乐。关于赌博与娱乐的界定,刘先生说,和亲朋好友打牌不能算赌博,而是娱乐。大家无非是高兴高兴。平时工作忙,也难得一见,通过打牌的方式联络联络感情。
周先生说,只要不是在专业的赌场打牌就不算赌博。进入那些地方,感觉是两个样,“心头紧张、想赢绝不想输、绝对有瘾”,而他们打牌则是“感觉很放松,输就输了,无所谓,绝对没上瘾”。
刘女士认为,打牌只要没超过自己的承受能力就不算赌博,如果超过了还要去打,肯定在赌博。
王先生说,我们现在一般都在茶园或棋牌室娱乐,公安机关应把执法的重点放在提供娱乐场所,不要抓了芝麻丢了西瓜,处罚个人,而经营者却安然无羌。
被采访者多数认为:亲戚朋友之间的少量玩钱是娱乐活动,不算赌博。市民们还呼吁执法部门尽快区分赌博行为和群众娱乐活动。
律师: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到底什么是赌博罪?记者采访了天水天靖律师事务所的王小锋律师,王小锋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是指参加赌博是为了赚钱获利。至于实际上是否赢利,有所不同。赌博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两种行为:(1)聚众赌博,指以公开或秘密方式,招引他人在固定或者不固定的场所进行赌博,从中渔利。(2)以赌博为业,指嗜赌成性,以赌博为常业,靠赌博取利;有的虽有正当谋生手段,但以赌博为常业,长期在业余时间从事赌博,输赢数额大大超过正当收入。
从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来看,赌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在刑法理论上,赌博罪属于营业犯,即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反复实施赌博行为。
王小锋认为,赌博犯罪与赌博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就是赌博犯罪,构成赌博罪;出于消遣或者娱乐目的进行赌博是赌博行为,不是犯罪。亲属或者朋友之间聚集在家里或者娱乐场所实施带有赌博性质的行为,不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采访中,法律界人事还认为,一般群众打麻将、玩牌都是为了娱乐,与少数人为了拉关系、行贿受贿、赌博而打麻将有质的区别。赌博是一种非法行为,符合规定要件的赌博更是一种犯罪;而群众娱乐却是民众合法生活方式的组成部分,属于公民自治机制和社会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这条线,既是公民的权利界线的上限,也是政府实施公共安全管理的行为边界。在认定案件性质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首先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把赌头、赌棍、赌场业主与一般参与的群众区别开来,对前者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后者主要是批评教育。对于亲属或者朋友之间带有赌博性质的行为不应该作为犯罪处理。其次是区分赌博罪与其他罪的界限,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
这样的边界清晰了,才能更加有力、有效地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好社会治安,确保人民群众有一个安居乐业、正常生活的社会环境和自由选择健康、合法的生活娱乐方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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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专项打击赌博活动中,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表示,为确保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达到如期目标,专项行动将严厉打击网络赌博犯罪活动、六合彩、赌球赌马等赌博活动,对一些具有赌博性质的博彩活动,将按照赌博行为依法查处。白景富说:“这次专项行动将区分赌博行为和群众娱乐活动。对群众带有少量彩头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以赌博行为查处。对参与赌博活动情节轻微、赌资数额较少的,将以批评教育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