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政府、纪委、监察局,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
2006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委会议和市委全委扩大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营造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的良好氛围,现就节日期间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决反对和防止奢侈浪费行为等问题,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教育,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
各县区、各部门要紧紧抓住先进性教育这个契机,搞好春节期间的廉洁从政教育。已经结束的前两批先进性教育单位,要充分利用学习活动中总结出来的新鲜经验,在“回头看”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正在进行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试点成果的乡村两级党组织,要将春节期间的廉洁从政教育融入先进性教育活动当中去,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廉洁自律规定,提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市委提出的“十不准”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切实做到防微杜渐。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领导干部不但要管好自己,还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禁止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加赌博。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
二、倡导构建节约型社会,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要按照中央要求积极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新风尚,强化节约意识,树立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各地各单位和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规定,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要本着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坚决制止名目繁多、没有实效的节日庆典活动;严格控制茶话会、联欢会等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坚决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制止在节日期间违反规定乱发钱物、有价证券;严禁利用节日突击花钱。不准下级机关借拜年名义到上级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机关工作人员;不准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或领导赠送土特产和其他礼品;不准上级单位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接受下级单位的宴请和馈赠。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冬令期间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生活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要加强对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救济和捐助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真正做到思想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执法监管到位,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大节日期间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和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提供保证。要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妥善解决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本通知精神,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充分发挥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节日期间执行本通知情况的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对象、重点部位和重点地区开展检查;要注意发现苗头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