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钱把班长“逼”上死路 品学兼优的初三学生持刀夜劫小卖部杀害店主被一审判处死刑
一名品学兼优的初三学生为偿还300元的“债务”竟持刀抢劫小卖部,杀害店主。9月14日,19岁的他被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 面对判决其母老泪纵横:“儿啊,300元钱妈已经为你准备好了,不给你,就是想让你从中得到一点教训啊。” 管理同学遭报复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2004年10月份,身为班长的初三学生马刚(化名)批评了上课捣乱的令某,令某辍学后扬言要报复。 2004年国庆放假,令某找上门,将他劈头盖脸打了一顿后,马刚感到十分委屈,马刚便找到令某家中,将停在院内的一辆出租车乱砍一通出气。谁知第二天,马刚的母亲告诉马刚车主索赔300元,并要求马刚在2005年1月24日前赔偿。母亲很生气,让他自己想办法解决。为还300元 夜劫小卖部 2005年1月22日,甘谷县金山乡二家湾村正下着大雪,该村突然停电。村民刘会(化名)便与儿子前往山梁公路旁的小卖部买蜡烛。在小卖部门口,刘会看到小卖部里有人正与残疾店主刘某扭打在一起,刘会便说:“别闹了,给我买枝蜡烛”。话未说完,和刘某扭打的那人回头对准刘会的背部连捅两刀后撒腿就跑。此时,刘会才看见店主爬在地上头冒鲜血;而自己背部也是血流如注,刘会大喊:“杀人了!快来人呀……”
当晚9时30分,甘谷县公安局民警赶往现场时,小卖部店主已死亡,刘会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贫困交加 武威落网 据刘会及儿子回忆,犯罪嫌疑人系一男性,身高1.6米以上。很快,一少年在街头卖砍刀的线索被警方发现。同时,案发第二天,在学校补习的甘谷县五中初三学生马刚离家出走。案发当天马刚的母亲因300元钱的事在学校找过儿子。经调查,警方发现马刚支付他人300元钱的最后期限是2005年1月24日。 2月7日,马刚终于受不了困、饿、冻的折磨,在逃亡到武威后他给同学张某打来了电话,要求转告其家人来接他回家……两小时后,马刚被武威警方抓获,后被押解回甘谷。 9月14日,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因抢劫杀人罪致人一死一伤的马刚(1986年出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因包庇、毁灭证据的同案犯王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4年。 罪犯自述 “债务”使我走上不归路 逃亡过程中摔断了腿的马刚被甘谷警方送往医院治疗,马刚向警方交代了全部事实。 据马刚说,一切都是为了还300元钱。300元钱的“债务”打乱了他的生活,上课走神,下课无心做作业,导致期末考试成绩一落千丈,他的眼前闪过了武打片中偷、抢钱的镜头。 在心烦意乱中,他把自己痛苦的想法告诉了要好的同学,天真的同学告诉他,在偏僻的公路上抢个骑摩托车的人,把钱给人家赔上,完了就好好上学。但由于骑摩托车的人车速都非常快,根本下不了手。1月22日,患了感冒的马刚没有上学,还钱的最后期限马上到了,他很着急。还钱!使品学兼优的马刚走上了不归路。
在复杂的心情下,马刚拿上几天前在街上买的一把砍刀和一把匕首,来到山梁上独门独户的残疾人刘某的小卖部附近,正巧碰上停电,他手持砍刀溜进了小卖部,趁黑朝着店主刘某的头部砍了下去……正在这时,刘会来买蜡烛,马刚便操刀向刘会背部连捅两刀后夺路而逃。
一个品学兼优,有着远大理想和抱负的学生怎么会成为杀人犯,大家都不敢相信。当母亲得知儿子为还300元,去抢劫杀人时,当场晕过去了,醒来后哭着说道:“300元钱,我已经准备好了,不给他,只是想教训一下。”(徐俊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