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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乡镇机构改革出台新举措 |
(2005-8-16 10:52:03) 有位读者读过此文 来源:天水日报 惠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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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乡镇职能转变座谈会上获悉,我市乡镇党政机构将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探索实行党政一肩挑,领导班子交叉任职,精简乡镇领导职数,减少职能重叠,明确职责范围,从而达到提高决策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目的。 据了解,此次乡镇机构设置将根据乡镇工作职能变化和乡镇规模大小,设置2至3个综合办公室。市委、市政府要求乡镇机构设置要严格执行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行政和事业编制,并针对新情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积极稳妥、切实可行的编制管理意见。要坚决清退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和其他各类临时人员。按照省上要求,今后5年内乡镇不再增加机构和人员,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政供养人员要按编内实有人员发工资。凡超编超配人员和领导职数的,人事部门不予核定工资,财政部门不予核拨经费。 乡镇党政机构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分流人员可通过提前退休、提前离岗休养、学习培训、下派任职、领办参办企业、自谋发展等途径妥善安置。提前退休的享受原职级退休工资待遇,提前离岗休养的与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学习培训人员,保留基本工资,职位出现空缺时,允许参加竞聘,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下派公职人员担任村干部的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领办参办企业人员、自谋职业和其他分流人员,可在三年内带薪分流,三年后停薪脱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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