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月1日以发改交运(2005)159号文件正式批复,同意建设宝鸡至天水高速公路(牛背至天水段)。
国家发改委同意甘肃省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推荐的南线方案,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24.5米,全线在东岔、桃花坪、散岔、党川、甘泉等5处设置互通式立交,预留街子互通式立交。
该项目批准总投资62亿元,其中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基金(车购税)15.65亿元,甘肃省安排公路建设资金8亿元作为项目的资本金,共计23.65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8.15%;其余38.35亿元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