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融媒体中心5月25日讯 5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首批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典型案例,秦州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虚心采纳人民监督员不同意见改变拟处理决定保障人民监督员实质监督作用”案例入选。
2021年4月30日,秦州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李某某诈骗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在人民监督员提出不同于检察机关拟处理决定的意见后认真分析研判,虚心采纳了人民监督员意见,切实将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落到了“实处”,发挥人民监督员对办案活动进行实质监督的作用,彰显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在促进检察机关依法、透明、公正办理案件,提高案件办理质效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区人民检察院力争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畴,实现从专项监督向全面监督的实质性转变,让人民监督员监督制度成为检察机关强化外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检察公信、增进检民互动的有力保障。(供稿 区人民检察院/编辑 靳艳艳 审核 辛智翔)
(新闻来源:秦州区融媒体中心 转载: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