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秦州区召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副区长刘睿智、各乡镇、街道办,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城区派出所及部分消防重点单位负责人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区政府办副主任王有东主持。
会上,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姚德全通报了全区1-10月份火灾发生情况,消防大队大长伏小伟宣读了《秦州区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刘睿智代表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冬春火灾防控责任书》,伏小伟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冬春火灾防控责任书》,明确了职责。
刘睿智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制定工作方案时,除完成既定任务外,还要有一些新措施,下些真功夫,绝不能“穿新鞋、走老路”,麻痹应付、走了过场。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所属单位开展好冬季防火工作,对本行业、系统内的单位要逐一排查,确保“检查一家、整改一家、放心一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围绕 “微型消防站”建设达标、网格化防控、单位“六加一”措施、区域联防组织等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实际,逐项研究实施意见,明确责任部门,努力探索现代化防控模式。要针对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实际需要,强化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全区消防安全环境持续稳定。
刘睿智强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题督查,分管负责同志要针对不同阶段的消防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推动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各个层面。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凡因工作落实不力、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亡人火灾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领导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是行业、系统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不力,所属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的,对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严格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