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庄严使命 履行光荣职责
——记秦州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温旭

温旭,男,生于1981年12月,大学本科学历,于2010年3月就职于秦州区人民法院,曾在七里墩法庭工作三年,现为秦州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6年以来,在单位的精心培育下,在领导的关怀和同事们的帮助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了单位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于2011年被本院评为案件“记录能手”。
司法警察的工作虽然平凡,琐碎,但是意义重大,是人民法院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同志在担任司法警察三年以来,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态度,沉着应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曾多次在处理突发事件中,机智勇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始终保持着对司法警察事业的热爱,用行动诠释着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将心底的那份真情融入到日常工作的一点一滴、一言一行,用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司法警察工作的闪光足迹。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连续三年被本院评为“优秀司法警察”。他一直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庄严的使命。一是勤奋刻苦,谦虚好学。他自己始终以学习作为强化素质,干事成事的根基。高效利用单位提供的集中学习机会、同时坚持自我学习,并明确了自我学习目标,重点学习钻研了工作中涉及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于2011年通过了司法考试,使得业务能力得到提高,很快成长成为岗位能手。在单位多次指派的培训活动中,都能认真对待,刻苦好学,不畏寒暑,不怕劳累,心中牢记“苦练为战”目的,悉心钻研,反复摔打,在最短时间内掌握了队列动作、警用盾牌操、擒敌拳、押解、警械使用等各项科目,取得优秀的成绩。在2013年被甘肃省法官学院评为“优秀学员”,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一致赞誉。他还坚持理论指导实践,学以致用。从每一次出勤、每一次活动、每一次任务中积累经验,与理论知识相互结合,充实自我提高警务技能,使自己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为全面,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能力过硬,成绩突出。在法院工作过的同志都知道,司法警察的工作十分繁杂,而且对司法警察的工作有其严格的规章制度。但是,温旭同志自从事司法警察工作以来,无论是法院开庭的值庭还是日常的值班,他都勇于担当,忠于职守,每次遇到急难险重时刻、每次遇到重大疑难庭审,他都是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在“10.13”涉黑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更是勇敢的担任了头号重犯的押解工作,在近半月的工作中每天起早贪黑,兢兢业业,出色地完成了艰巨的押解任务。长期以来,本院司法警察队伍装备不足、力量薄弱的情况一直存在。加之近年来本辖区刑事案件多发,被法院处理的案件达四百余起,主要涉及新型犯罪和人数众多的共同犯罪。作为司法警察,他们的押解和执行逮捕的任务就显得异常繁重,所以加班加点是常事。即使是最普通的案件,该同志也本着高度负责,认真细致的态度,完成了他的职责。三是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干一行,爱一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管白天黑夜,烈日酷暑,随叫随到,任劳任怨。高度警惕,扎实的完成了外勤工作。执行公务时,总是紧绷安全这根弦,始终保持高度警觉,确保了每一次押解任务的顺利完成;在值庭过程中,总是保持良好的警容警貌,确保了刑事审判法庭的严肃性;同时,自己筑牢思想防线,坚持原则,不该问的不问,不该听的不听,从未打探或泄露审判机密。三年来执行重大、敏感及群体性案件的警务保障任务三次,参与普通刑事案件押解300余人次,执行拘留、逮捕、拘传40余人次,参与处理突发性事件10余起,未出现任何纰漏。在参与了办案部门的提押、看管、转押、拘传及其他强制措施工作中,从未出现过任何失误和安全问题,也未出现过违规违纪问题,很好地维护了办案人员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本院民事、刑事、执行等部门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警务保障。
在每天的法警值班、安全检查中,总会遇到一些情绪比较激动的来访群众。其中往往又是些比较难缠、无理取闹的人,每逢这些情况,他总是能做到首先稳定当事人的情绪,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得到领导及同事的一致认可。
该同志进入法院工作已有6年时光。他始终严格要求着自己,虽然在前行的道路上也存在着不足,但相信他会利用不足来完善自己,以取得更好的成绩,来践行这庄严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