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中,为有效提高道路承载能力,破解道路交通拥堵瓶颈,区执法局迅速行动,深入动员,边宣传边治理,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了市区两级方案,讨论制定了工作方案,详细安排了整治工作,明确了职责分工,靠实了工作责任。
二是靠实管理责任。严格执行网格管理,实行领导包中队、队长包片区、队员包路段的管理包干制,对责任路段进行了合理划分,重新明确了管理责任人,靠实了工作责任,确保管理人员及时到岗履职。
三是促进工作落实。主要领导每天深入路段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分管领导亲临一线,指导具体整治工作,督查股坚持对中队上岗情况和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督促整改管理问题,并把督查情况纳入当月的百分量化考核,有力促进了工作落实。
四是营造治理氛围。不断丰富宣传载体,采取设点宣传、流动宣传、媒体宣传等形式,大力开展整治宣传,设置固定宣传点9处,接受群众咨询37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300余份;出动宣传车3辆,开展流动宣传50余辆次;报送整治工作信息13期,其中,11期被天水在线转载,营造了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五是优化停放管理。在规范划设机动车停放点的基础上,对现有自行车停放点的设置位置进行再调整,废弃空闲停放点3处,补设缺漏停放点5处,制作停放点标识带300多米,并对城区41处停放点进行了重新划线。同时,实行定点管理,确定1到2名协管员负责固定停放点的管理工作,保证了停放点的管理秩序。

六是严查违章停车。在城区主干道和城市广场、大型商场、超市、车站等重点区域,设置禁停标识100余块,提醒广大车主规范停车,对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2800余辆次违章车辆,移送交警部门实施处罚。力争通过严管重罚,依法治理城区人行道乱停乱放行为,确保车辆定点停放,停放有序。
七是规范早点经营。针对街区早点摊点经营秩序混乱的问题,创新管理,全面推行“三定”、“三不准”措施,把早点摊点集中设置,并确定了经营位置,经营时间和摊点位置,不准越线经营、延时经营、影响环境卫生,并责令每个摊点配备垃圾桶,随时收集经营垃圾,保持了摊点周边环境。
八是整治占道经营。就群众反映强烈的新华西路占道经营突出的问题,在兼顾管理的同时,充分考虑各商铺的经营利益,根据街区人行道状况,在商铺前划定了商品摆放警示线,允许商铺在警示线内整齐有序地摆放商品,对于超出警示线的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严格查处,有效规范了新华西路门店的经营秩序。
九是狠抓难点治理。携同工商、交警等部门开展了花鸟市场摊点外溢专项整治,疏导外溢摊点230个,查处乱停乱放行为23起,清理占道灯箱3块;配合交警部门开展隍城路违章停车专项治理,疏导违停车辆23辆次,处罚违规停放行为18起;开展了渣土车辆专项整治,教育纠正违规运输渣土行为19起,依法查处5起,查扣违规车辆2辆。配合工商部门开展了占道修车专项整治,清理违章占道12家,清理乱堆乱放4起,查扣乱设灯箱6块,取缔占道经营3处。配合运管部门开展客运车辆专项整治,疏导乱停放车辆25辆次,查扣违法载客车辆9辆次。

针对城区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区执法局做了大量的工作,由于城市基础设施不完善,部分路段车辆乱停乱放时有发生,摊点占道经营现象依旧存在,交通拥堵问题还待解决。下一步,区执法局将在持续加大宣传力度的基础上,从机动车乱停乱放和摊点占道经营两大致堵致乱原因入手,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管理措施,确保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继续深化与交警、运管、工商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并将“综合执法部门取证,交警部门处罚”的工作机制,经常化,长态化,彻底解决执法手段简单、单一,管理效果不明显的问题,积极保障管理效果;充分发挥停放点对街区车辆停放的疏导作用,确保车辆有处停放,停放安全。二是坚决取缔一批占道经营、占用路面摆摊设点、倚门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确保道路安全通畅。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加强自律管理,杜绝倚门经营、店外经营等问题。实施分组轮流执勤、错时执法,避免出现管理空挡。固定把头摊位位置,责成把头摊位摊主对超出摆放的摊点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告的摊点向执法队员进行举报,切实改善市场摊点外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