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2015年征兵宣传政策
秦州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应征报名(男兵)招收对象
初中毕业的,年龄为18至20周岁; 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年龄为17至21周岁;大专毕业生,年龄为17至23周岁;本科毕业、研究生毕业及在校生,年龄为17至24周岁。
应征报名(女兵)征集对象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至19岁;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含新生)及应届毕业生,年龄为17至22岁。
适龄青年应征入伍具体程序
报名程序:5月1日至8月10日,在“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报名。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打印登记表,持此表到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表格;全日制高校生还需同时打印提交《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体检、政审:8月5日至9月1日。男青年于7月底前到所在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到,由乡镇、街道武装部集中送至征兵体检站按照2014《应征公民体检标准》进行体检(8月8日-16日)。
经过体检合格的对象,兵役机关和公安部门按照2014《应征公民政治审查标准》进行的政治审查(8月22日-8月31日)。
入伍手续:9月1日至9月30日。经审查合格人员由区人武部办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应征公民按规定办理户口注销、转党(团)关系、领取被服袋具等。在此期间,要注意安全,不要远离住地,准备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报到。
检疫复查:检疫复查是指新兵到部队后接受身体检查和政治复查。在规定时间内如发现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役的,要被送回原籍,作退兵处理。
士兵服役期间及退役后的经济待遇
士兵服役期间享受政策: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义务兵每月津贴700元;士官基本工资(未包括地区生活、高山海岛、骨干津贴等补助),下士第一年为3200元,中士为4200元,上士为5200元,四级军士长为6200元等。
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2.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3.将考研加分(10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5.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
6.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7. 国家资助学费。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毕业生、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8.政法干警招录。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的一部分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
9. 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退役士兵享受政策
一是一次性退役金。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每年4500元。
二是经济补助。由民政部门发放2年义务兵优待金(按照上半年全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发放,如2014年退役士兵领取18965x2=37930元)发给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三是重点安置。对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由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四是免费培训。自退出现役1年内自愿报名,可接受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五是优先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