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公安局
关于对秦州区城区进步巷
胜利巷重新街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的
通告
为了打通道路交通微循环,实现道路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切实缓解城区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和省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服务民生五大行动的通知》(甘公发〔2014〕59号),结合我市秦州城区道路实际,经报市、区两级政府同意,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对秦州区进步巷、胜利巷、重新街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具体通行路线为:重新街机动车辆南进北出,不允许任何机动车从北口进入;胜利巷、进步巷车辆只允许由胜利巷西口进,进步巷北口出。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遵守车辆单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特此公告
天水市公安局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