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止利用汽油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秦岭派出所切实加强对零售散装汽油的管理力度,组织民警对加油站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民警对辖区内的一家加油站进行了安全检查,并与加油站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要求他们严禁向非法经营、储存、运输以及无牌无照车辆的单位和个人销售汽油;不得随意销售散装汽油,确因生产需要购买散装汽油的单位,需提供介绍信、派出所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后,由经办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购买;个人需要购买散装汽油的需提供申请报告、派出所开具证明后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加油站购买。要求加油站要建立汽油散装零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台账,严格落实“实名”购买、“实情”登记、“实时”报告等“三实”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站点负责人以及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提高行业自律意识与安全意识,保障辖区社会面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