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精神加强城乡低保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明确提出在连续四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的基础上,今年再次提高城市、农村低保标准。
根据提标标准,秦州区城市低保标准在2010年的基础上提高10%,提标后城市低保标准为230元每月;提补对象共有10528户26756人,提补人数占低保对象的57.94%,月增加提补金额531520元,补发1-4月提补资金2159938元。
该区农村低保标准由850元提高到1096元,补助标准由原一类100元∕人、月调整为110元∕人、月;二类由70元∕人月调整为73元∕人、月,随后又调整为77元∕人、月;三类由60元∕人、月调整为67元∕人、月,新增四类保障对象1500人,保障标准为57元∕人、月。均已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