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解决当前全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改进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率先跨越发展,区上下发了《秦州区深入开展行政效能和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近期,市委、市政府又下发了《关于对全市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整治的通知》(市委办[2011]56号),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通知》和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由区纪委牵头,各有关方面参加,从2011年9月下旬至2012年1月下旬,在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重点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集中开展为期4个月的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综合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综合整治范围
1、区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3、承担行政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
4、驻区有关单位。
(二)综合整治内容
1、机关纪律松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重点整治机关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时间在网络上玩扑克、麻将和游戏、炒股票基金、聊天、看电影电视剧,“小病大养”长期请假,机关环境面貌不整洁等问题。
2、文风会风方面的问题。重点整治滥发文件,随意扩大发文和参会范围、提高会议规格,领导讲话和文章长、空话套话多,领导干部不按要求参会、找人顶替开会,领导干部热衷于参加剪彩、庆典等活动和各种应酬的问题。
3、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重点整治精神萎靡不振、工作标准不高、工作效率低以及作风漂浮、服务态度生硬,特别是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达标,“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4、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重点整治对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诿扯皮、消极应付、欺上瞒下,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按制度办事,散布不满言论,传播小道消息,信谣传谣;对上级机关和领导批示、督办的事项不及时研究、办理、答复,或答复时避重就轻、弄虚作假等问题。
5、对群众诉求和社会矛盾不能及时有效解决的问题。重点整治对群众的一些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诉求解决不力的问题,特别是群众通过来信来访和“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政风行风在线”、“行风热线”反映的突出问题不重视、不协调、不解决、不督办、不回复;对涉及到本行业、本部门的矛盾问题不及时排查化解,导致群众长期上访、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等问题。
6、不能有效履职尽责,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重点整治对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健问题研究不深不透,工作重点不明确、情况掌握不全面、数字概念不清楚;工作重心不突出;服务项目工作的意识不强,在有关审批手续办理上不积极主动,甚至推脱刁难,影响项目建设进程和重点工作开展等问题。
7、领导班子不团结、进取意识不强的问题。重点整治班子内部不团结、软弱涣散,凝聚力和执行力不强;把握大局、统筹协调、攻坚克难、领导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不足;对突出问题不敢抓、不敢管,回避矛盾、贻误工作等问题。
8、党员干部以权谋私的问题。重点整治公费旅游、公车私用和公款吃喝玩乐、相互宴请,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亲友及他人谋取私利或兼搞第二职业,在办理婚丧事务上大操大办、变相敛财等问题。
9、政务不公开,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重点整治政务公开制度不落实,办理事项、依据、时限、收费标准不公开、不透明,信息更新不及时;财务管理不严格,审批程序不规范,会计出纳一人兼任,财务账目不清、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
10、失职渎职及其它消极腐败的问题。重点整治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不落实,造成决策失误和工作损失;在自然灾害、安全事故、重大疫情及其它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过程中决策失当、监管不力,迟报、瞒报、漏报、误报信息,贻误事件处置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等问题。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秦州区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成少平 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舒 健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毛更生 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
魏胜奎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张宪泉 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
刘小平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顾应存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康泰来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委办公室主任
郭耀成 区人大办公室主任
安平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秦志民 区政协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任 栋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张 沁 区纪委副书记
张雪亮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陈 强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汪瑞武 区委农工部部长
张世学 区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柯 海 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局副局长、区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主任
张 晔 区纪委常委、党风廉政室主任
马颖男 区纪委常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石居峰 区发改局党委书记
刘睿智 区人社局局长
冯天成 区审计局局长
陈 辉 区工信局局长
刘汉杰 区文广局局长
陈淑荣 区监察局副局长、纠风办主任
王兴平 区纪委信访室主任
罗根林 区纪委案件检查室主任
马宗恩 区纪委教育调研室主任
区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区纪委设立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及综合协调工作,区监察局局长任栋任办公室主任,区纪委副书记张沁、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张雪亮、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陈强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督查组、宣传组。
(一) 督察组
组 长:张 沁 区纪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雪亮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柯 海 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局副局长、区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主任
成 员:张 晔 区纪委常委、党风廉政室主任
马颖男 区纪委常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罗铁军 区委督查室副主任
左昊苏 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王永平 区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于爱平 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区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督察组,
按照系统归口及工作需要下设九个督查小组。
第一小组:由区委办公室牵头,区委督查室副主任罗铁军任组长,督查人员从接受督查的单位抽调。
督察单位: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统战部、区编办、区直机关工委、区委老干局、区档案局、区委党校、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工商联、区残联、区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各民主党派
第二小组:由区人大办公室牵头,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左昊苏任组长,督查人员从接受督查的单位抽调。
督察单位:区人大办公室、区人大各委员会
第三小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政府督查室副主任王永平任组长,督查人员从接受督查的单位抽调。
督察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信访局、区法制办、区宗教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国投公司、七里墩街道办事处、东关街道办事处、大城街道办事处、石马坪街道办事处、中城街道办事处、西关街道办事处、天水郡街道办事处
第四小组:由区政协办公室牵头,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于爱平任组长,督查人员从接受督查的单位抽调。
督察单位:区政协办公室、区政协各委员会
第五小组:由区委农工部牵头,区委农工部部长汪瑞武任组长,督查人员从接受督查的单位抽调。
督察单位:区委农工部、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扶贫办、区畜牧兽医局、区供销社、农广校、区气象局、区农电局、玉泉镇、皂郊镇、汪川镇、平南镇、太京镇、藉口镇、娘娘坝镇、关子镇、牡丹镇、天水镇、中梁乡、大门乡、齐寿乡、华岐乡、秦岭乡、杨家寺乡
第六小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陈强任组长,督查人员从接受督查的单位抽调。
督察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教体局及区属各学校、区卫生局及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区科技局、区文广局、区计生局、区旅游局
第七小组: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王金全任组长,督查人员从接受督查的单位抽调。
督察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秦州城区交警大队、秦州郊区交警大队、区天靖律师事务所、区公证处
第八小组:由区工信局牵头,区工信局局长陈辉任组长,督查人员从接受督查的单位抽调。
督察单位:区工信局、区交通局、区招商局、区商务局、区食药监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局、东十里工业园区、西十里物流园区、暖和湾工业园区
第九小组:由区发改局牵头,区发改局党委书记石居峰任组长,督查人员从接受督查的单位抽调。
督察单位: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国土资源管理局秦州分局、区环保局、区审计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房管局、区安监局、区统计局、区地震局、区粮食局、区物价局、区人才交流中心、市场建设处秦州中心、市质监局秦州分局
(二)宣传组
组 长:陈 强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组长:张世学 区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成 员:马宗恩 区纪委教育调研室主任
罗根林 区纪委案件检查室主任
裴振刚 区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
高举明 区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三、工作职责
(一)督查组工作职责
1、负责对区直各部门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并针对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指导意见。
2、负责对九个督查小组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督查小组工作职责
1、根据区综合整治工作安排,制定具体督查工作计划。
2、负责对本组所属责任单位的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3、按照区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在区直各部门单位开展交叉督查。
4、及时向区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反馈责任单位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被督查单位整改落实。
5、对群众举报、投诉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违规违纪问题开展专项督查。
(三)宣传组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制定和策划宣传方案,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2、协同督查小组开展督查,对综合整治工作中的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重点宣传报道。
四、综合整治方法
这次机关作风效能突出问题综合整治采取上下联运、整体推进的方式进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按照“自查自纠、边查边改,督促检查、查纠结合,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要求,全力抓好综合整治工作。
1、自查自纠。要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摆本单位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着重开展“四查四看”:一查执行政策法规、上级决策决议情况,看政令是否畅通,工作职责和任务是否落实;二查是否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审批程序,看政务是否公开,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三查机关履行工作职责和干部职工精神状态、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情况,看是否存在作风不正、工作不实等现象;四查工作人员为基层和群众办事情况,看服务理念、办事效率等是否适应发展需要,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问题。
2、严格督查。区上成立机关作风效能综合整治督查协调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抽调人员专门开展督促督查工作。督查时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发放问卷、接办举报等方式,通过拍照、摄像、录音和现场记录,广泛收集各单位在机关作风、纪律、效能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将具体的人和事在媒体曝光、通报批评并严肃查处。对群众反映的重大违规违纪线索,由区纪委、监察局直接查处或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办理,严肃查处,真正做到见人、见事,真正解决实际问题。
3、整改提高。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巩固提高“效能管理年”工作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以作风效能的转变推动工作落实和项目建设,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综合整治工作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