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外宣办 辛志锋)3月10日下午,秦州区召开民族宗教工作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成果和经验,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还对134名宗教界人士发放一季度生活补助65250元。
市民委副主任李焕珍,市宗教局副局长孙梅英应邀出席会议,区四大组织分管领导,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族宗教专兼职干部,区级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李鹏凡主持。区委副书记宋丕林作了重要讲话。区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县毅作了讲话。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邢炯作了工作报告。
邢炯在作工作报告时说,2010年,全区民族宗教局工作以构建和谐民族宗教关系为着眼点,牢牢把握“团结、进步”两大主题,紧紧抓住依法管理、确保稳定这根主线,深入细致地开展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全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2010年,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分别获得市民委、市宗教局目标责任书考核一等奖。2011年,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落实《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甘肃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以夯实基础、依法管理为重点,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以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积极作用,努力探索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和载体,为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推进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
宋丕林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抓好民族宗教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要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要求,立足实际,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把民族宗教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任务,切实抓好民族宗教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积极性,为实现全区经济社会率先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会上,区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县毅就向全区宗教界人士发放生活补助费的有关情况作了讲话;伊斯兰教教职人员代表马世杰和道教教职人员代表易新文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他们表示,要把党和政府在政治上和生活上的关怀和温暖化为引导信教群众投入建设首善之区,维护社会和谐的动力,努力搞好自身建设,积极引导信众为秦州的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宗教界人士应有的贡献。
据了解,秦州区向无固定收入的宗教教职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费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新政策,旨在保障和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生活水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动员和鼓励宗教界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多做贡献。该区向宗教教职人员发放生活补助费除张家川县以外,全市散杂居县区秦州区是首例。这次向全区五大宗教的134名教职人员定期发放生活补助费,充分体现了区委和区政府对全区宗教宗教职人员的关爱之情,必将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繁荣发展,宗教和顺,社会和谐起到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