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是我国第16个“防治碘缺乏病日”。天水市卫生局、天水市教育局、天水盐务局、天水市疾控中心、秦州区政府、秦州区卫生局、秦州区疾控中心、秦州区盐务局等单位联合在秦州区太景镇郑家磨村开展第十六届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
天水市委常委、副市长郭奇若出席活动并讲话。
全社会共同参与 持续消除碘缺乏病
天水市委常委 副市长 郭奇若
今年的5月15日是全国第十六届“防治碘缺乏病日”。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全社会共同参与,持续消除碘缺乏病”。
碘缺乏病是由于自然环境缺碘造成人体碘摄入量不足,引起的甲状腺肿、克汀病和亚克汀病、单纯性聋哑、胎儿流产、死产和先天畸形等一系列疾病的总称,其中,碘缺乏对人类危害最大的就是脑损伤。我市是严重的缺碘地区,由于环境缺碘,居民每天从食物中获得的碘不足50微克,与国家推荐摄入量150微克/日的标准差距较大。因此,碘缺乏病成为我市分布范围最广、患病人数最多、危害儿童成长发育和影响人口素质最重的地方病。
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碘缺乏病防治工作。1994年颁布了《中国2000年消除碘缺乏病规划纲要》,确定了我国消除碘缺乏病的主要策略是通过全社会参与和部门协作,实施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从此,碘缺乏病防治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取得了显著成效。随着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的全面实施,我市居民碘盐食用率持续提高,碘营养水平明显改善。2008年全市碘缺乏病监测结果显示,全市居民碘盐覆盖率为99.73%,合格碘盐食用率为98.97%,全市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自1998年来呈现持续下降的态势,病区儿童甲状腺肿大率维持在10.0%左右。
但是,由于我市处在一个缺碘的外环境之中,受自然环境、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磺缺乏防治措施不能得到有效持续的落实,孕产妇、婴幼儿、儿童及育龄妇女的碘干预力度还不够,致使缺碘造成的危害仍然广泛存在。虽然痴、呆、傻及明显的大脖子已不多见了,但因缺碘造成的智力损害依然存在。要实现到2010年全国95%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持续消除碘缺乏病目标,我们面临的困难还很多。
(给郑家磨村住户发放储盐罐、赠送碘盐)
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针对目前全市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搞好碘缺乏病的防治和盐业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坚持不懈地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在实处。二要加强部门配合。盐业、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各尽职责,依法加强碘盐的供应、销售、监督、监测、管理,严厉打击运销土盐、私盐、非碘盐的违法行为。食盐加碘是消除碘缺乏病的主导措施,碘盐质量是落实这一主导措施的关键。要保证碘盐质量,保障市场供应,搞好优质服务,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盐”。三要加大宣传力度。健康教育是做好消除碘缺乏病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通过举行“防治碘缺乏病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防治碘缺乏病的重大意义及相关知识,努力探索经常化健康教育途径,特别是对重点人群的宣传要有新举措。要利用碘盐供、销环节向社会作宣传,加强对青少年的健康教育,并通过他们让防治碘缺乏病科学知识遍及千家万户,使预防碘缺乏病成为群众维护自身健康的自觉行为。四要实行科学防治。消除碘缺乏病工作要实行分类指导、科学防治。各县区要强化实施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加强新婚育龄妇女、孕妇、哺乳妇女和0~2岁婴幼儿等重点人群的碘营养,继续开展碘缺乏病防治监测与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碘营养水平监测网络和评价体系,不断提高监测工作质量和水平,准确掌握病情动态,为加强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控制碘缺乏、消除碘缺乏病是一个造福子孙的为民工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全社会要共同参与,为持续消除碘缺乏病而努力。
散发宣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