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环县水保局的公告栏内看到了这份2009年3月13日发布的招标公告,所招标的项目正是上述三座骨干坝工程。
那么,是否存在先施工后招标的事情呢?环县水保局刘志荣局长和副局长张志文都表示“绝没有这事”。但是两位局长都承认,确实为了保证三项工程能够在主防汛期(今年环县的主防汛期始于6月1日)到来前达到上级部门要求的坝体高度,也为了避免农民在可能需要征用的土地上耕种,水保局于2008年12月和2009年1月,在这三个工程的计划用地上进行了一些前期工作。张志文副局长称,这些工作包括前期的青苗补偿工作、平整地面等。
但刘志荣局长的回答却略有不同,并前后不一致。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首先表示,三项工程绝对都是3月份招标开工之后,施工队才开始施工的,“我们有工程纪录可查,我们去年12月份进行的是前期的准备工作,比如青苗补偿、道路修整。”他说:“3月份之前,那个地方还没解冻呢,怎么施工?”然而当记者质疑“没有解冻?既然可以修建用于施工的道路,为什么不能够进行修坝施工”时,刘志荣局长马上改口称,“那没有,清理地面这都是3月份招标之后才做的。”
记者在环县水保局了解到,这三项工程3月13日发布招标公告,3月24日就完成了招投标工作,施工队随后就进场施工了。这三项工程的施工量都在200万土石方左右。那么,短短两个半月时间,就能完成数百万立方的大坝坝体工程?对此,刘志荣局长解释说,“我们要求施工队加班加点,配足机器”。
打折的工程款?
关于工程偷工减料、质量差的原因,记者在当地辗转联系的多位包工头并不否认,但他们从另一个侧面告诉了记者导致大坝脆弱的其他因素。
这几位包工头都向记者出示了他们的工程合同,并告诉记者,他们的工程款都是打折的。“每修建一处大坝,都要经过黄河治理委员会批准。我们签合同的时候,环保局的人就直接告诉我们黄委会的批复价格是多少,签合同的价格是多少,批复价格和合同工程款永远是不一样的,比批复价格数字低。”一位包工头告诉记者说:“具体的数字我不能告诉你,一说他们就能查到是我告诉你的。基本上批复价格100万的工程,到我们手上要少20万,三五十万的工程到我们手上要少5万-8万,十几万的工程也要少1-3万。”他们认为,打折的工程款和其他隐性的支出,将他们的工程利润降到了很低的水平,“有时候逼得我们如果不偷工减料,甚至一分钱都赚不到”。
当记者在环县水保局采访时,刘志荣局长和张志文面对记者关于工程款是否有扣留的问题,均坚决否认。他们都告诉记者,批复价格和合同工程款确实有差距,但那是因为地方配套资金由于当地财政困难难以到位。
刘志荣局长提供给记者查阅了关咀子坝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施工承包合同等资料,两份资料显示该工程国家直接投资35万,相关部门通过项目的批复价格是53万多,施工合同中的工程款是35万。“除了地方配套的18万多没有到位、有差价以外,国家给了35万,我就签35万,没有差价。”他说,“凡是国家直接投资的部分,批复下来是多少,承包合同的工程款就是多少,一分钱不差。我们一分钱管理费都没收。”
但是,据环县水保局负责小流域坝系建设工作的沈鸿涛主任介绍:“除了从国家投资中扣除独立费用(包括管理费、建立费、设计费、监测费和监督费5项)和基本预备费两项费用外,其余的全部用于工程款,两项费用合计约占批复价格的10%多一点。”
据记者了解,根据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2004年5月9日《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37条规定,对于国家直接投入资金建设的工程,允许对相应的独立费用给予开支。
目前,当地的主汛期已经开始,而每年的7月、8月、9月3个月更是当地的主要降雨季节,环县的这些水保大坝即将迎来新一轮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