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清水县妇联积极履行职责,争做妇女权益的坚定维护者,不断理清维权工作思路,创新维权工作方法,使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抓宣传,增强维权意识,开展法律流动讲堂18乡镇全覆盖。县妇联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综治宣传月、“平安创建”、“6.26”禁毒日等活动,在县城、草川铺等6乡镇开展“关爱儿童、反对拐卖”、“反家暴”、“寻找最美家庭”、《婚姻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宣传咨询及普法宣传教育活动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增强维权知识,推进维权工作社会化。

抓网络,夯实维权基础。建立了妇女维权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乡镇妇女维权站、村(社区)妇女维权岗创建率达到了70%;在县法院和山门法庭建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联系公安系统设立“家庭暴力110报警中心”,派出所、社区警务室设立家庭暴力投诉站,受理查处全县范围内发生的侵害妇女合法权益案件,县法院民二庭发出全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成立了清水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了6名人民调解员,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纠纷调解;对264村人民调解员及陪审员进行培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主动跟进,确保妇女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抓信访,提高维权服务能力。充分发挥“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接待接访群众,及时开展法律帮助、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等工作,全年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24件(次),结案率达97%。通过各种渠道为4名患重病儿童发出爱心捐款倡议书2万多份,共计收到爱心捐款5.5万元。94名“两癌”患病妇女信息全部录入全国妇联贫困妇女“两癌”信息系统,对29名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户患病妇女跟踪服务,落实中央彩票公益金10万元,解决“两癌”患者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培训两癌”患病妇女42名,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抓示范,发挥维权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深化“平安家庭”创建,评选表彰“平安家庭”10户。充分发挥苏州 “‘陇原妹’劳务输出姐妹维权驿站”维权示范基地的作用,积极为我县2100名外出妇女提供务工信息、创业就业前培训、输转及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进一步为外出妇女搭建就业创业、增收致富的新平台和营造良好的务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