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创建安全和谐的学前教育环境,为幼儿创设安全、健康、良好的学习生活场所,5月12日下午,由清水县综治办牵头,县公安局、教体局、食药监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分别从办园条件、食品卫生、幼儿保健、消防、周边环境、安全等方面,对全县6家无证幼儿园进行了调查摸底和现场检查,集中开展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专项督查行动。
在督查过程中,督查人员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等方式进行,根据现场检查,对办学条件较好,基本符合幼儿保育、教育、消防、卫生等要求的无证幼儿园,提出整改期限,要求补办手续,依法进行审批。使其尽快达到基本办园条件,对于存在严重隐患,且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审批条件的无证幼儿园,列为“关停园”,发放“停办通知书”,采取强制措施,并责令幼儿园举办者做好退费善后工作,并指导家长就近选择有证合法的幼儿园送子女入学。

对全县无证幼儿园现场检查的情况看,大多数幼儿园切实履行承诺,已停止招生、停止办园,部分幼儿园的整改工作完成较好,整治工作初现成效。但其余两家幼儿园仍不听劝阻,依然我行我素,未按时停止办学,接下来相关部门将对其依法处置。
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是清水县贯彻落实省、市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全县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需要,更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迫切愿望。幼儿是每个家庭的未来,幼儿的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呵护,希望广大家长为孩子选择具有办学资质的合法幼儿园入园就读,一起为维护安全、健康、有序的幼儿教育环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