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1日下午,按照市委、市纪委的总体部署,由组长温钦虎带队的市委第六巡查组一行9人在永清镇召开了巡查永清镇工作动员大会。清水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马利民,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忽会强出席了会议,永清镇全体干部职工、18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4个社区干部和镇学区、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参加动员大会。

会上,由市委巡查组成员宣读了《巡查通知书》,公布了举报电话;市委巡查组副组长李丰喜传达学习市委第二轮巡查组工作方案和市纪委书记李美华同志在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二轮巡查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永清镇党委书记刘晓宏,永清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维忠分别向大会作了述职述廉报告;市委第六巡查组组长温钦虎作了动员讲话。

温钦虎传达了市委对这次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的总体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聚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发扬民主、依靠群众;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监督教育大多数党员干部。我们一定要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市委关于这次巡查的工作要求、工作定位和巡查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扎扎实实推进。
温钦虎指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是省委巡视工作的必要延伸和拓展,对于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断提高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开展巡查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大决策,是创新监督执纪问责方式的有效举措,推动干部作风向上向善的有力抓手,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的迫切需要。
温钦虎强调: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的判断和工作要求上来,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乡镇换届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巡查工作。
温钦虎还对巡查工作的方式和时间做了安排,这次巡查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21日至3月24日):召开动员大会。与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沟通情况;召开巡查工作动员会并进行大会述职述廉,开展民主测评。
第二阶段(3月28日至4月7日):开展个别访谈,广泛听取意见。谈话对象包括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部分干部职工代表,乡镇站所、医院、学校负责人,村支部书记等。
第三阶段(3月28日至4月19日):查阅资料,核实问题。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档案、财务等资料;走访乡镇有关单位、村组,了解核查有关问题。
第四阶段(3月28日至4月30日):分析汇总情况,归纳梳理材料。
永清镇党委书记刘晓宏就支持配合好巡查工作做了表态发言。会议最后对永清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对永清镇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对永清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向参会人员征求了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