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3月4日,一个普通的日子,但对清水县的720个党支部和13000多名共产党员来说却值得永远铭记和珍藏,清水县首个“党员固定活动日”在今天全面启动。走进清水县公安局,严肃的会场气氛,整齐划一的着装,党员们铿锵有力的承诺……不禁让人心头一热。
“日子好记,时间集中,务实有效的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的推行,将使每名党员参加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成为一种自觉行动,成为补足党员精神之钙的一条重要途径。正如习总书记强调的:‘正风先立学,治弊先醒脑’,通过活动的持续开展,使公安干警尤其是党员干部都不当‘绅士’当战士。”清水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正顺对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助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谈出了自己的看法。
随着中办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和天水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中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等文件的相继出台,清水县积极行动,迅速下发通知,对活动主题、组织领导、宣传引导、纪律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我们将把‘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情况与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把开展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的重要依据,列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年度基层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周济在全县“党员固定活动日”安排会上,对从严落实“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作出明确要求。

“党员固定活动日”以“正常化、常态化、受欢迎、有实效”为目标,采取“规定动作+”的形式,坚持政治性、思想性、生动性相统一,确定“专题学习、公开承诺、推进工作、为民服务、民主议事、组织生活、党内关爱、党务公开、民主评议”等九个主题活动,同时由基层党组织根据工作实际和党员群众需要自主确定不少于3个其他主题活动,坚持一月一集中、一月一主题,增强联动效应,激发内在动力。
发改局退休老党员王立功说:“能参加这个活动我感到很高兴,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都给人以新的启示和鼓舞,也成为每名党员的精神动力和坚定信仰的基石。”
“通过参加社区党员固定活动日的集中学习,自己对党员的职责和义务更加明确了,我将更加积极地参与社区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作用”。西关社区党员马会强郑重承诺。
“这是我今年前3个月的党费,一共6角钱”。白沙镇桑园村64岁的老党员康韩章向党支部上交了自己的党费。对这样一个党员固定活动的“规定动作”,康韩章是这样理解的:“不注重细节,不经常性开展活动,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就弱了。党章上规定的,我们就要坚决做到”。老人简单平实的话语,说出了所有党员的心声,也正是我们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意义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