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着力解决社会治安、城乡环境、城市管理、河道管理、农村公路、交通秩序、信贷环境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巩固和发展清水“十三个好”优势,进一步创优山清水秀、干净整洁、安全舒适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清水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九个专项”整治活动。清水县属新闻媒体开设【专项整治】专题专栏,集中宣传报道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专项整治促进管理水平,以集中攻坚推进常态化管理,不断深化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全国平安县城、全国双拥县城、全省园林城市“五城联创”活动,为打造天蓝水碧的生态环境、干净整治的卫生环境、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和诚实守信的发展环境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专项整治】
清水:重拳整治市场乱象
自清水县“九个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之后,县执法局按照全县总体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集中整治城区流动摊贩乱搭乱建问题为突破口,不断加大对店外经营、乱摆乱卖和城市“牛皮癣”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迅速掀起了专项整治活动热潮。
在此次整治活动中,县执法局把整治乱搭乱建作为整治活动的重点,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督促摊贩、商铺拆除占道搭建的遮阳棚(伞),对拒不拆除的,组织人员予以强制拆除;按照坐商归店、行商归市的要求,切实加大对店外经营、倚门设摊、乱吊乱挂、占道堆放杂物及乱摆乱卖、占路为市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着力规范沿街商铺和流动摊贩经营行为;组织人员对城区电线杆、路灯杆、墙体等公共设施上的城市“牛皮癣”进行全面清洗,努力美化、亮化市容市貌。同时,县执法局工作人员还通过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等方式,耐心细致地讲解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内容及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坚决纠正一些错误做法和违法行为,寓宣传于日常管理之中,有力地提高了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赢得了被管理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截止目前,县综合执法局共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20多份,拆除乱搭乱建遮阳棚(伞)15个,规范沿街商铺35户,督促摊点进市定点经营60个,清理乱贴乱画“小广告”500多条(处),教育处罚违法当事人22人(次),整治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