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着力解决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宣传贯彻。近日,清水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月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专项行动月活动。

据悉,此次活动分动员部署、集中整改、检查验收、跟踪问责四个阶段,着重解决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落后产能淘汰、建设项目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环境违法行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力争通过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取缔拆除一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依法关停淘汰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土小企业和燃煤小锅炉;严厉打击一批违法排污企业,坚决查处建设项目在环评方面“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久拖不验、违规许可”和“三同时”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确保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月取得实效,全面提高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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