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清水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马越垠主持召开县政府党组会议,学习《清水县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听取县政府2015年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讨论县委副书记、县长马越垠在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县政府党组成员蔡俊杰、安智辉、秦永斌、蔡友平、刘正顺出席会议,副县长孙洁,县政府办公室各位副主任及县监察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政府党组班子成员要认真学习,深入思考,明确认识,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落实。
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按照县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及时听取行政监察工作汇报、研究重点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要建立健全责任机制,明确党组责任和履职要求和目标管理制度。要加强督促检查,以问题为导向,从实从严督查,聚焦重点问题,有针对性进行督促整改,推动任务落实。要围绕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紧扣分管工作,发挥好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等作用。要围绕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抓好防控措施分级负责制落实,不断推动全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开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