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1日上午,天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美华带领调研督导组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同清水县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组织部长进行了集体约谈,进一步靠实主体责任,逐层传导压力,确保“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到位。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潘春久,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麻小梅陪同调研。

会上,李美华传达了中央纪委领导、省委王三运书记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相关要求及讲话精神,并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同清水县党委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交换了意见。关于下一步清水县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李美华要求,清水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责任感、紧迫感;党委主要领导要带头深入乡镇,逐层召开座谈会议,逐层开展约谈,不断将压力传导到位;县纪委要认真落实“三转”要求,在制度层面和落实措施方面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刘天波、马越垠一致表示,落实好“两个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提出的新要求,是党中央赋予我们的重大政治责任,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重大历史使命。清水县将以这次调研督导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好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要求,逐层传到压力,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好领导带头和示范带动作用,按照“三转”要求,深入谋划履行“两个责任”的具体举措,积极探索落实“两个责任”的有效办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