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清水县召开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立法后评估座谈会,重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相互交流学习在贯彻落实《责任制》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并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牛永桢主持会议并讲话。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部分乡镇、县直单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机关中层干部和一般党员干部参加了座谈会。
在全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的过程中,清水县各级组织领导重视、推动有力、特色鲜明,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显著成效: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比较健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步入规范运行的轨道;三是抓住关键环节,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四是突出重点,创新思路,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活力不断增强。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牛永桢就如何准确把握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向全县各级纪检组织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严明纪律,加强对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要结合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效能风暴行动;三要围绕健全惩防体系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切实把好关、执好纪、问好责,扎扎实实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纵深发展。同时要求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与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确保《责任制》规定执行不走样,中央、省、市重大决策和县委、县政府重要部署落实见实效,推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