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清水县国土局、规划局、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法院、交警队、消防队、电力局、永清镇等部门和单位执法人员组成工作组,现场拆除了永清镇马沟村一处违法占用土地建设的违章建筑物和一处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的违章建筑物,并清理了现场拆除的垃圾,恢复了被占用的土地。
拆除现场一位村民说,“国家的政策硬了就是好,就是要坚决拆除违法占用国家土地建设的房屋,国家的土地就是要由国家来管,任何私人就是不能违法占用国家的土地进行乱搭乱建的”。
违章建筑侵占公共资源和公共利益,危害公共安全和自身安全,其主要危害表现在:
一、严重侵蚀城市公共资源、宝贵的土地资源和发展空间受到违法建设蚕食侵占,制约了城市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严重影响城市对外形象。违法建设的高强度开发和低水平无序管理,城市建设杂乱无章,不能达到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的要求,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损害城市环境和对外形象。
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国家税收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大量流失。
四、严重制约城市建设发展。从城市建设来看,一处违法建设就是一处最大的障碍,它不仅会增加工程拆迁量、贻误工期,而却会大大增加城市建设的拆迁成本,从而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的资金压力,影响了城市规模的扩张。